第286章 风情万种,潇洒如风

大猫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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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小雪这分明就是在嘲笑她。该死的女人,她到底有什么资本嘲笑她!

    也不过是个小贱人而已,只是比她命好,才巴结上了权子圣这个金财主,说到底跟她也没什么区别,都是靠着男人上位的不是吗?

    “那我就祝你最好能永永远远的守住你这个孩子,施小雪!”

    兰馨儿咬牙切齿的说,她才不信施小雪可以嚣张一辈子,施小雪现在也就是仰仗了肚子里有了权子圣的孩子,但是男人都是一样的,喜新厌旧。

    等着施小雪过了二十岁的好年纪,她倒是要看看权子圣还会不会继续爱她。

    简直是天真!

    兰馨儿满心里都是鄙夷,施小雪无所谓的耸肩,撇了撇嘴表示无所谓。既然兰馨儿愿意这么想的话,她又能有什么办法?

    难道她要趴在兰馨儿耳边解释说,我跟权子圣是真爱吗?

    这话也就跟自己说说,跟别人说没几个能信的。

    谁能信了灰姑娘真的会得到真爱?

    尤其是没有尝过的人,更不会相信。

    例如,兰馨儿。

    “我的事儿不需要兰小姐操心,兰小姐还是操心一下自己的丈夫吧!不过李先生也年纪大了,找了你这么一个小女孩儿,估计也不会再另找了,唉,我当初就应该找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这才能放心的。”

    施小雪唉声叹气,却不阴阳怪气。

    一旁的林姿晓没能忍住,一口酒不小心喷了出来。

    连忙拿了纸巾擦拭。

    “不好意思,打扰你们谈话了,你们继续,继续。”

    林姿晓是整个圈子里的一姐,即使这会儿没有了天凰国际娱乐在背后支撑,说起话来也依旧是不卑不亢的,哪怕明显着她就是在嘲笑兰馨儿,但是还别说,兰馨儿还真不敢反驳,也不敢怎么样。

    林姿晓依旧是林姿晓,没有了天凰国际娱乐,她也不至于没落。

    “施小雪,你不要太得意,你要记住,太得意的人往往都是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兰馨儿被施小雪给戳了痛楚,转身要走,但是施小雪是什么人?

    这么招惹了她还想轻轻的不带走一片云彩的离开?

    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所以施小雪很无所谓的耸耸肩,忠告道:“兰馨儿,咱俩好歹也相识一场,在一个剧组里呆过,我已过来人的经验告诉你,还是生个孩子吧,免得最后连家产也分不到。”

    或许是嘲弄,或者只是随口一说。

    但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只见兰馨儿一双愤恨的眼睛突然眯了眯,眼底里一抹精光一闪而过。

    脚下顿了一下,随即往人群中聚集着名导演的地方过去了。

    林姿晓清理好了刚才喷出来的酒液,将脏掉的纸巾递给一个服务生,手臂碰了碰施小雪,“诶,你说她会不会真的听了你的建议去生了一个孩子出来?”

    “谁知道呢!反正是她自己的事儿。”

    为了钱嫁给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施小雪真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多人为了钱,可以把自己糟蹋成这个模样儿。

    先有聂幽月,后是兰馨儿。

    不过相比较而言,聂幽月似乎是比兰馨儿强了那么一星半点儿,起码聂幽月没有头昏到要嫁给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头子。

    “呵!你这丫头,还当真是无情,幸亏我当初没有把你给得罪惨了,若不然说不准我现在也成了你的眼中钉。”

    “难道你现在不是我的眼中钉吗?”

    施小雪快速的反驳着林姿晓的话,林姿晓一听,当即噗哧一笑。

    这丫头还真是记仇,她就是孤注一掷的争取了一下感情,或者说她的孤注一掷只是想要看看自己追求了那么多年的男人到底值不值得她浪费了那么多的青春。

    没想到竟然被这小丫头给记在心上了。

    瞧着,就连想要好生的说几句话都不行。

    “你这丫头,也不知道子圣到底是看上你哪一点了。”

    说长相,绝对不是最精致的,说气质,虽说脱俗了一些,却也绝对不是最好的。至于脾气,别说,这臭脾气还真是不怎么样。这世上,多得是想要对权子圣言听计从的女人,结果权子圣偏偏就选了这么个看似云淡风轻,骨子里却也是犀利无常的主儿。

    “权子圣看上我哪一点,我还真不知道,这个恐怕你要去问他了。”

    施小雪指了指人群中的权子圣,一席剪裁得体的深黑色的西装,张扬的黑发,额前还带着几点碎发,谈笑间,气韵风华,带着一股子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贵气。

    邪肆的笑,骨子里的冷漠。

    远远的看去,与仙人无异。

    看似亲近,实则冷漠。这才是真正的权子圣。

    施小雪淡淡的看着,眼底里划过一抹柔情。那边的男人好像是感觉到了她的视线,低头跟身边的几个人也不知道是说了什么,那几个人的视线朝着施小雪这边看了几眼,脸上均露出了了然的笑容,随即就挨个的散去了。

    权子圣一双眼睛紧锁着施小雪的身影,眼底里的宠溺与星辉即使隔着层层的人群,也是清晰的显露出来。

    林姿晓淡淡的一笑,放下酒杯,缓步离开。

    这个男人,已经没有必要留恋了。

    她该迷恋的,应该是那个成功感化了她,让她从权子圣身上移开了视线的男人。

    亦或者,是拯救了她的魔怔的人。

    来也妩媚,去也潇洒。

    林姿晓便是一句话也没有跟权子圣说,甚至是一个眼神都没有。

    嫣红的唇,红的像是玫瑰。

    妩媚的一笑,风情万种。

    有一种男人只适合远远的观望,可迷恋,可崇拜,却永远也不能妄想得到。而有一种男人或许没有那么耀眼,或许没有让人迷恋的资本,却可以陪着你一辈子,用那温言细语,柔情蜜意,一点点的感化你,陪着你走过人生中的每一道坎坷,陪着你看遍人生万象,苦与涩,酸与甜,一起走,一起品尝,一起努力,一起幸福。

    哭过、笑过。

    而后满满的老去。

    时光荏苒,恍然白发。

    那才是真正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