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私心

镶黄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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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货大楼发生的事儿,过去也就过去了。

    洪衍武清楚,人生就是这样,发生的事儿往往和人一开始想象的不一样。反正以后不会再见面了,根本没必要为这个撮火。

    所以中午他好好地和大家伙喝了一顿酒,也就把这事彻底置于脑后了。

    同时,由于逛街之前,家住渔村的“海碰子”们,招待所的房间都已经退掉了。洪衍武也已经给大伙儿报了帐,把该发的钱都发了。

    因此酒足饭饱之后,这些“海碰子”便纷纷告辞,先后离去。还是和上次一样,大家约好,到时候在“老刀鱼”的家里再见。

    要说这一次“碰海”,因为“大将”出现了特殊情况,其实并不算成功。

    在缺少了一位超级主力队员,海岸上又逐渐出现了不少其他“海碰子”的情况下,他们一伙儿人也就来得及扫荡了大半拉的“羊角湾”。

    他们亲手捞上来的海货,大约是三百余斤的“鲍鱼”和差不多份量的鲜海参。比上次在“云雾崖”那次要差一小半。

    并且因为要尽快赶回滨城参加“大将”的婚礼,他们同样没有时间,再去染指别处的海滩了。

    这一切,都离洪衍武一开始给大家规划的目标却相去甚远。

    不过洪衍武的“战略”目标虽没有达成,但他凭着精明的脑袋瓜儿,却能在“战术”上弥补一二。

    本着“搂草打兔子”的原则,洪衍武提醒大伙儿,满可以把带来的钱,找东北岸的这帮“海碰子”收他们的存货海参。

    所以临走的时候,不光是在“羊角湾”,洪衍武甚至带着大伙儿又去了一趟,原本在这次计划里,却无法扫荡的另外两块海滩。

    他们在这些本土竞争者的身上,用这种方式又大捞了一笔,捎带上了二百多斤上好的干海参。这样算起来,反倒是比在“云雾崖”那次收获还大呢。

    当然,所耗费的资金也是不小。不但“海碰子”们自己的钱都花出去了,公帐上的所有现金也消耗殆尽。

    何况回到滨城后,卖“鲍鱼壳”的钱又用来给韩莹买自行车了,所以这次给“海碰子”开“工资”,返还海参钱,全是洪衍武用自己的钱垫上的。

    如今的公帐上,海参虽然已达到了千斤左右,现金流上呈现出的,却是两千多元的负数了。

    “海碰子”们的腰包都鼓起来了,人人对洪衍武这种颇具牺牲精神的做法都很感激,但同时也有点过意不去,甚至还不免产生了些许担心。

    像“大将”和“老刀鱼”就提出可以把自己的钱借给洪衍武使用,“三戗子”和“虾爬子”也表示自己的钱可以等卖掉海参再给。

    可洪衍武却一一谢绝了,他表示丝毫不用担心,自己兜里还有七八百块,让大家继续放心收海参。而他的这种带着强大信心的表态,也无疑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了稳定军心的效果。

    只不过,即使是最英明神武的决策者,也不能做到让每一个下属对他全无条件的保持信任,对整个集体负有同舟共济的信念。

    像“飞蟹”这样的人,私心就有点太重了,也有点“聪明”过头了。

    他联合了和他同住一个渔村的“死尸”,动了“歪”心思。刚一回到渔村,他们就脚不沾地把刚分到的钱尽量买了同村人的存货。

    当天下午竟又杀回了滨城,给洪衍武送来了七十斤的干海参。俩人都借口家里急需用钱,把洪衍武剩余不多的资金全给掏光了。

    背地里呢,他们俩则跑到了百货大楼,一人买了一块一百二十块的钱的“沙鸥”牌手表,这才心满意足地踏上了归途。

    这一路上,俩人这叫美。

    “飞蟹”一边摆弄着心肝宝贝一样的手表,一边自吹自擂。

    “哈哈,你看咱这表蒙子,太阳底下能晃瞎人的眼睛,咱俩现在可都是带表的人了。回村里,谁家的大姑娘不得多看咱几眼?”

    “死尸”虽然也挺高兴,可心里却存有点顾虑。

    “你说咱俩这样是不是有点不够意思?大伙儿说好了把海参一起送到‘老刀鱼’那儿,咱们现在这么干,可是提前把小武手里的钱全拿走了……”

    “嘿嘿,你没事吧?傻蛋才相信他的话呢!到时候你看吧,再碰头,那帮相信他的傻小子,弄不好就得吃白条帐了!当然得先下手为强才划算,你要仗义,弄不好钱就没了!你还有福气带上这东西吗?”

    “你怎么就那么看不好炒海参啊?人家可是一直在赚钱呢!别看现在钱上吃了倒账,可就那些海参,算起来也上万了。怎么看也亏不了啊,以后真要分钱,你不亏大了?”

    “傻兄弟。我要真不看好,还能跟大伙儿一块干吗?我承认,那小子是有些本事。可你也别忘了,有时候人要多转转脑筋,不随大流,没准好处会更多……”

    “啊,怎么说?”

    “嗨,咱俩一个村的。我就不瞒你了,让你明白明白,可你知道了绝对不能告诉别人。”

    “行,有好事不忘兄弟,保证保密到底。”

    见“死尸”毫不犹豫做下来保证,早就有心想炫耀的“飞蟹”便带着万分得意,把自己的道理侃侃而谈。

    “我是一直认为,钱和海参都捏在人家的手里,出了什么事咱都做不了主,这是最大的风险。现在捞海参的旺季已经到了,市面上的海货会越来越多。那小子用这么高的价码收海参,能一直用更高的价钱卖出去还好,可到时候要卖不掉又该怎么办啊?所以最稳妥的法子,还是钱要先捏在咱手里,遇到什么情况都不发愁。”

    “没错,这不能参与最后的分钱。可你还别觉得吃亏。告诉你,像我现在这样,干一次结一次的海参钱,就能比其他人有更多的钱去收海参。那每次赚到的差价不就比别人多了嘛。那小子要一直手里有钱,我就一直卖给他。这样每一次积累下来,最后肯定是我收来的海参最多,那就成了利滚利了。”

    “像这次咱俩回去,你才收了十几斤。你是不知道,我那五十来斤,也就十斤是现收来的。剩下的,可是出发前,我拿上次结清的钱提前买到的,本就打算这次一回来,趁他手里有钱的时候,抢先一步卖给他。这样大家会合的时候,我还能再收一次卖一次,打个二来回。”

    “当然,‘碰海’的时候,还能从东北岸那帮小子里收海参,我是没想到的,我承认有些失策。可现在你看,他手里不也没什么钱了。我也不算吃亏呀,反正下次再见面,我得先望望风再说了,绝不能把自己的钱轻易往里填。”

    “并且说一千道一万,最后还有一条。你看这小子卖海参,无非就是去招待所贩卖嘛。我觉着说破了也没什么的,这法子要证明一直行得通,咱不是也能有样学样,跟着照做嘛。到时候那赚到的钱可全是自己的啦……”

    “飞蟹”说到这里,不防一直琢磨的“死尸”猛的抬起头来瞪着大眼瞅他。

    这让他老脸一红,赶紧解释说。“我也不是非要另起炉灶,其实跟着‘大哥’也挺好,只不过……只不过……”

    他还没编好词儿,却没想“死尸”的反应竟是他自己想岔了,那小子突然竖起大拇指高叫了一声。

    “高见!真是高见!哥呀,没想到你这么有头脑。那我干脆也退出得了,以后跟着你干了行不行?”

    “飞蟹”顿时心里为之一松,还哈哈大笑起来。

    “行啊,怎么不行?你要真想跟着我干,那咱们就从今儿晚上开始……”

    “啊,什么意思啊,刚才你不是说,先不收海参了吗?”

    “是不收了,可不等于不卖啊。咱们自己捞出的东西,那不都是白来的嘛。要是那小子没钱给,卖别人就是了。”

    “咱俩自己去‘碰海’吗?不歇几天了?”

    “嗨,离会合不还好几天呢嘛。我是想,咱俩村子离‘老铁山’那么近,晚上不如去那里捞几水……”

    “飞蟹”提到的“老铁山”,位于辽东半岛的尖尖上,三面环海,是最重要的水道要冲之地。

    外海的轮船要进入我国东岸各大港口,都要走这条水路。老铁山上面还有一个特别知名的灯塔,从1893年开始就为这些轮船引航了。

    所以在建国以后,这里就被划为了军事要地。那里的海物根本没人去碰。不用想也知道,要是真的下水,“鲍鱼”、“海参”肯定多得数不胜数,就跟白拿一样。

    可也因为同样原因,那里一直有军人沿岸巡视,一般的渔民和“海碰子”都不敢去。

    “死尸”当然不会不知道这点,马上就摇头。“你没发疯吧,被当兵的发现了怎么办?大哥可从不让咱们去那,你这不是要钱不要命吗?”

    “飞蟹”却胸有成竹。“呸,胆小鬼。世上还有咱‘海碰子’不敢去的地方?为了发财,就得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还是告诉你吧。我有自己的办法,以前去过好几次了。你看看天,晚上肯定是云遮月。这就是好机会。过去,我就是这样的天气,偷偷地从旁边的海湾潜过去的。捞足了再游回去,还从没碰上过一个大兵呢……”

    “死尸”的眼睛登时闪烁起火花,“你没吹牛吧?不诳我?”

    “飞蟹”这可就端上架子了。“你不信拉倒,反正别后悔就行……”

    “别呀,别呀,我信还不成!晚上去,都听你的……”

    “好兄弟,现在明白啦。做人就是不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走。就得另辟……另辟什么径的,反正就是不能跟他们一样!”

    见“死尸”对自己心悦诚服,彻底成了自己的“铁杆儿”,“飞蟹”获得了极大满足。他开心极了,一边说着,一边从从左手腕子上摘下手表戴到了右手腕子上。

    “我看哪,从此后咱俩跟那些傻小子们划清界限得了,咱俩就把手表戴在右腕子上,跟他们以示区别。这就是同样的道理,我就不明白啦,人干嘛都把表带左手上?戴右手上看时间多么方便呢!换个思路,绝对就不一样了!”

    “死尸”一想,也觉得这招儿挺好,又能明志、又能区别,就同样把手表戴在了右手腕子上。嘴里还不住对“飞蟹”恭维着,说他有想法,凭着头脑绝对能做军师,完全不比那几个京城人差。

    俩人是越说越热乎,都觉得自己不同凡响,才是聪明人,而且很快就能让其他人刮目相看了。

    就这样,说着走着聊着,渐渐俩人就走到海边,已经看见了“老铁山”的山脚下的军事禁区。而且远处还有两个当兵的在走动。

    “飞蟹”忍不住牢骚了一嘴。“妈的,有他们在就是不方便,不但发财不方便,回家还得绕过去!”

    “死尸”也附和。“就是,我也讨厌当兵的,碍事。干脆,咱俩一起朝他们扔个石头子吧。看看能不能像‘小百子’打鸟一样,砸破这帮小子的脑壳。”

    本质上来说,这提议纯属无意义之举,离那两个当兵的还一千米远呢,哪砸得着啊?

    可俩人就是在兴头上想开个玩笑。于是他们都嘻嘻哈哈,各拿起了一块石头。然后数着数,尽全力一齐把石子儿扔了出去。

    没想到,这下可真出大事了!

    一瞬间,两个人都觉得手腕子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就见随着飞出去的石子儿,还有两个闪着光的亮点儿也跟着飞了出去。

    低头再看哥儿俩的手腕子上,全都秃噜皮了。

    跟着,只愣了一下,两个人就像被狗追似的狂冲上前去,拼命在地上寻找手表。

    自然,那两块表全摔坏了!

    这时,俩人互相望着,谁也没说话。但无疑,已经万分明确地领悟了,手表为什么要戴着左手上的道理。

    确实,获得知识是有代价的。这滋味,简直酸涩极了。不但想哭,还谁都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