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6章:“仇人”见面

红娘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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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就是你!”

    那人说这话的时候,下意识地往腰间摸去。而我也很配合的举起了双手。做完这些之后,我们都愣了一下,彼此的脸上都露出古怪的表情。

    沉默了一下,那人收回了手,对我说道:“臭小子,这些年我找得你好苦啊!”

    “别,这话说得,我又没有失散多年的……咳,亲戚。”我本想说“失散多年的儿子”的,结果被他瞪了一眼,连忙改了口:“如果我说,其实你想找的那个人,是我老爸,而我只是和他长得像而已。你会信吗?”

    “哼,你说呢?”那人斜着眼,一脸的鄙视。

    我无语,今天都是怎么了,倒霉事一块儿来了吗?之前在下河村被一群老娘们纠缠,回了工地,又被关师爷乌云子俩神棍鄙视;发脾气摔个门吧,还撞上了警察。

    更倒霉催的是,这个警察还是熟人。就是我走洗怨路时,在柳城要抓我的警察络腮胡!

    。

    有道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虽然我和络腮胡算不上有多大仇,但在他的眼中,我就是个违法乱纪的嫌疑人,时时刻刻都想要抓到我,只可惜我行踪不定,滑得跟个泥鳅一样,每次都能从他的手里逃脱。

    有句话不适这样说的吗,越得不到,就越想要。络腮胡想抓却抓不到我,久而久之,就成了一块心病。

    况且,我确实欠他一个交代,而在福利院那次见面以后,就再也有出现,现在突然又出现在他的面前。也难怪他现在这样的激动。

    至于我,真想给自己一个嘴巴子。如果不是看到他的时候,反应太激烈,说的话做的事都和当时一样,让他回忆起了当时的事,并且有了怀疑。

    否则,我只要死不承认的话,他还真不可能,那么快确定我的身份。

    毕竟距离他上次见我的时间,已经过了有十几年了。他络腮胡都白一半了,我还二十来岁的模样,任谁也会觉得不正常。更不可能把现在的我,与十多年前的那个人联系到一起,最多以为长得像而已。

    要说这搞刑侦的就是不一样,仅凭一个动作,一个反应就确定了我的身份。换梅雨荷,害了我那么久,都还不知道原来我就是当年的“飛哥”,还以为在报复老冤家的儿子呢。

    这就是差距!

    。

    都被人给堵门口了,我也就没办法再狡辩了,索性大大方方地打招呼道:“好久不见啊,络……哦,胡警官。”

    “谁姓胡了?”络腮胡竟然不领情,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这才继续说道:“我姓张!别给我乱按名字。”

    我一头的汗啊,这才想起,自己一直络腮胡络腮胡的叫他,于是就想当然的以为他姓胡,结果闹了个大乌龙。连忙道歉道:

    “哦,错了错了,都是我的错。是张警官,咱们好久不见,真是甚是想念啊……哟,升官了,真是可喜可贺……”

    络腮胡似乎和我天生八字犯冲,对待我的态度相当的恶劣。不等我把后面的话说完,便黑着脸打断道:“少在这儿跟我套近乎,我和你不熟。老实交待,你是怎么流窜到这里来的?”

    专业人士就是不一样,瞧瞧人家用的这词——流窜!

    啧啧,一听就带着股坑蒙拐骗,走到哪儿祸害到哪儿的意味。我是良民好不好!

    我正想严肃地指出他用词方面的错误,没想到,这莽汉打量了我一阵,突然惊奇道:“咦,你这么看着这么年轻,这都多少年了,还没变。你偷仙药吃了?返老还童?”

    我这叫一个欲哭无泪啊,敢情我在他眼里,就不是个做好事的人。吃仙药就吃仙药吧,为嘛给这件事定性成“偷”呢?

    再说了,我原本就这岁数好吧!

    。

    我觉得不能再让他继续说下去了,天晓得他又要给我按什么罪名,当下解释道:“哪个,张警官啊。不瞒你说,什么仙药,什么返老还童啊,都没这事!我就是这岁数,正经的二十来岁的大好青年。绝对的没毛病……你先别反驳我,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柳城的事咱们坐下来详谈。你好歹也参与到其中的,应该知道,有些事情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我把这段话完整地说完之后,便注视着络腮胡,不再开口,只等他的答复。

    络腮胡沉吟了一下,点头道:“行,这事先放在一边。不过,你必须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行,绝对没问题!对了,你来这儿干嘛?”

    说起来的目的,络腮胡脸上露出古怪的表情,一错身,亮出了他身后的刘工和几个身穿警服的民警:

    “还不是说你们这里出了怪事,并且引起了民众恐慌。村支书打电话到县里求助,让县里派人来维持治安。这不,我们就被派来了。没想到啊,竟然在这里遇到你!”

    他最后这句话,说得咬牙切齿的,有点儿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感觉。当然了,也能理解为,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反正都没有好事。

    我心里就郁闷了,我也没把他咋样,他咋就那么恨我呢?对于这一点,我只能用八字犯冲来解释。

    。

    至于他提起这事的时候,我还想到了一件事,之前村支书说,县里面会派一个,有过处理同类事件经验的干警来协助办案。他说的那个人,应该就是面前这位络腮胡无疑了。

    毕竟当时救妞妞的时候,我展现出了太多不合理的地方,来无影去无踪不说,还牵扯到了十三处。已经能归为“神秘事件”的范畴了。之前郑胖子不就说过么,十三处里面就有本案的卷宗,里面还有关于我的记录。

    后来还是郑胖子凭着他的身份,帮我消了案。否则,等哪天十三处的人找上门来,把我当小白鼠给逮了,我都不知道为了什么。

    而郑胖子帮我销案的事情,也就是这一两天的事,并且还是在内部进行的,自然不会在外面流传。以至于络腮胡在咋一下碰到我之后,还把我当成当年那个善于“流窜”的神秘嫌疑人,差点儿就拔了枪。

    对于这些,我只能说,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