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送死(上)

雪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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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风卷地,雪大如席,几片雪花落在一副刚刚打开的镣铐上,结成了冰。

    冰雪冻僵了镣铐。镣铐也锁住了冰雪。

    “老王,昨天抓到的那个人不是刺客。”

    “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的左手根本不会用剑。”

    听到这句话,老王的眉毛微微挑了一下,失望的神色从眉宇之间一闪而过,他轻轻叹了一口气,悠悠说道:“等抓完他,老头儿就再也不用碰刀了,老了,老了,该歇会儿了。”说完,他摸了摸腰间的佩刀。

    这两句老了,一句送给自己,一句送给这把刀,人老了,刀也老了。老王的佩刀材质普通,并非宝刀,刀上已经卷起十几个大小不同的缺口,这些缺口像老王脸上的皱纹一样,已经难以抹去。但是,一柄旧刀,一个老捕快,倒也相得益彰。

    现在,愿意用一柄如此破刀之人,只有老王一个;但能够让这柄与各种利刃的交锋之中保持三十年不断的,恐怕也只有老王了。

    在这儿,绝没有比老王更老的捕快,也没有比老王更快的刀!

    老王曾说,做捕快,每多活一天,都是老天爷的恩赐,但是老头儿我年近花甲,一生刀口舔血,还能活到今天,只凭两点:一是老头儿我本事大,别人动不了我;另一个是老头儿我面子大,阎王爷舍不得动我。话虽然说的漂亮,但是老了终归是老了。他希望,今晚过后,封刀洗手,不再做最老的捕快。

    “老王,我们接下来怎么做?”

    “今夜三更,云来客栈。”说完“云来客栈”这四个字,老王的眼里闪现出莫名的兴奋。三十年前,老王初出茅庐,本事不大但是野心十足,硬是凭着一身蛮力活捉了一个逃亡数载的大盗“鬼头龙”李山,扬名一时,而老王扬名的地方就是云开客栈。

    大雪初歇,夜幕降临,老王集合了十余名捕快。捕快们劲装结束,腰配长刀,整装待发。

    “精神点!柴大人给上面立下军令状了。今晚要是不成,我们都得掉脑袋!”说话间,老王却发现今晚少了两个人。

    “刁老头和方略去哪了,刁老头!”老王喊道。谁知他话音未落,只听见背后一人吆喝道:“来了,来了,老刁我在这”老王转过头,一个白发苍颜的老者笑嘻嘻地跑了过来,正是老王所唤的刁老头。

    刁老头也是一个捕头,他身形微胖,肚子浑圆,生着一副弥勒的模样。他与老王搭档了十余年,比老王年轻两岁,但是二人关系甚密,平时均以“老头”互称。

    老王自己打量课几眼刁老头,只见他虽也身着劲装,腰间悬着捕头的腰牌,但却没有带佩刀和弓箭,心中大惑,正要发问,但刁老头却抢先一步问道:“今晚的刺客确定是真的吗?”老王并未回话,一个年轻的捕快答道:“绝对是真的!我在云来客栈盯了他三天,他的剑就从来没有离开过左手,连睡觉的时候都把剑放在左手边,吃饭的时候只用右手,左手从不离开剑。”

    刁老头听后呵呵笑了起来,说道:“好,好,是他就好,你应该再瞧仔细些,看看这小子拉屎撒尿的时候,是不是只用左手伺候。你说这小子撒尿的时候如果左手也捏着剑,不会一不小心,把命根子扯掉了吧。”

    男人说笑,总会爱扯上裤裆里那点事,众捕快听后,忍不住一阵坏笑,而老王却始终板着脸,一言不发。

    刁老头又嬉皮笑脸地向老王走去,对他说道:“老王,你是不是要问我为什么不带刀……嘿嘿……实话告诉你,今天我是不打算出手了,区区一个刺客,有你快刀老王就够了。但是,你放心,今晚我也不能闲着,我带了笔墨和三炷香。王老头,三炷香之内,你可要拿下。”刁老头说完,几个小捕快忍不住低下头,躲开老王的目光,老王环顾一周,心中登时明白了。

    老王看着刁老头,笑着骂道:“老东西,赌性不改,把小的也带坏了。”他虽然年龄稍长,但仍旧称刁老头为老东西,众捕快听了附和着笑了起来。

    老王说得对,刁老头确实赌性不改,又开赌了,但是他赌的不是骰子,而是老王的刀。每逢要犯,刁老头都要笼络几个小捕快,设下两个赌局,每句各押半两银子。一个局是赌老王的老刀到底能不能被对手砍断,刁老头每次押的都是不能,所以到现在,他还没有输过;另一个局是赌老王到底能用多少招拿下对手,此局以三百招为界,少于三百招押小,多于三百招押大,刁老头在此局时而押大,时而押小,所以有输有赢。

    因为,截止到现在,还没有哪个对手能接下老王的三百招。

    但是,今晚,刁老头却押大,三百招以外!

    刁老头虽然口中称对手为“区区刺客”,但是他心中明白:今晚他们将要面对的是一个剑法奇快的左手剑客,一个两日之内接连行刺戴胜、蓝城两大高手的刺客!而刁老头之所以带了笔墨和三炷香,这也是因为老王的刀。

    老王被称作“快刀老王”,便是因为他的右手刀法快捷无伦,世所罕见。老王用刀之时,影随刀动,即使在白天也难以用肉眼辨别出招数的多少,而今晚抓刺客有又是在三更时分,更不可能数出招数,但刁老头与老王二十年来如影随形,却总结出两种方法来计算老王的刀速。

    第一种方法便是用笔墨。常人用刀,一般一刀之中只有一式,稍快者则一刀有两式,而老王的快刀却能达到一刀四式。这四式之中,攻守兼备,两式用于攻,两式用于守,所以老王与人相斗之时,正常情况下,双方兵刃相接,一招用完会发出四声钢铁相撞的乒乓之响。刁老头年事已高,加之老王刀速太快,百招之内,他尚且能分辨清,但百招过后,他心中默念的速度却赶不上刀速,所以他才想出用笔墨计数的方法。他每听四声响,便点上一笔,最后得到的点数就是老王的招数。只不过,这种方法在多人混斗的时候就失灵了,于是,刁老头便又带了三炷香。

    庸手使刀,一炷香之内大约能攻出三十招左右,而老王却能在一炷香之内攻近百招。刁老头带了三炷香便代表三百招,他本次赌局押的是老王在三百招之外拿下对手,如果三炷香燃尽,双方仍旧僵持不下,他便赢了,适才他虽说“王老头,三炷香之内,你可要拿下”,但是心中却惦记着那半两银子。

    老王又环顾一周,问道:“还差一个。方略呢?”刁老头答道:“这孩子,昨晚打猎的时候摔下马来,伤了骨头,躺在家里装死。”说完之后,又摸了摸自己的老骨头,说道:“幸亏方略年轻,禁摔,要是老头摔下去了,那可就是真死了。王老头,你当初夸他什么‘一条腿跑死千里马’,现在千里马没死,这小子倒先躺下了。”老王听刁老头语气轻松,便知道方略并无大碍,轻声说道:“臭小子,伤的真是时候。”

    老王所说的“臭小子”乃是由他抚养大的捕快。

    捕快有步快和马快两种,配有专门马匹执行公事的是马快,不配马匹徒步行走的称作步快,老王这一干人没有配马,皆是步快,但是那方略自幼奔波,脚生神力,驰行之时竟能和上等骏马并驾齐驱,老王觉得他这双腿脚给步快涨了威风,便略加夸张称其为“一条腿跑死千里马”。方略十一岁时被老王收养,二人虽是异姓,但却情同父子,这父子二人一个刀快如电,一个脚快如风,所以寻常盗贼一般不敢在老王头上动土。

    可是,偏偏在今晚,方略受伤了。

    夜近三更,万籁寂静,云来客栈在冰雪的包裹下显示出一种特有的孤独、苍凉、野蛮、死寂。

    云来客栈,取“客似云来”之意,但是来到这里的多半不是客,而是有案在身的绿林盗贼。寻常客栈一般处在拥挤繁华之地,吸引旅人游客,但是云来客栈却处在城南,极为偏僻,所以光顾这里的皆非常人。如此一来,云来客栈由一个客栈变成了半座牢房,凡是敢住寄住在云来客栈的多是亡命之徒,寻常捕快明白其中道理,却也不敢贸然前来,所以云来客栈便成了老王的私人牢房。

    住在云来客栈就是要和老王一决高下!

    凡事皆有两面,前来云来客栈的人也不是自寻死路,因为他们知道,只要能平安无事地从云来客栈走出来,就意味着,这天底下,再也没有哪个捕快能抓住自己。

    在三更天仍然保持清醒的一般有四种人:捕快、盗贼、妓女和嫖客。但这四种人极有可能隐藏着另一种身份,那就是:刺客。

    但是,今天,刺客竟然睡着了。

    一阵阵鼾声从刺客的房间内传来,在黑暗之中显得滑稽而诡异。

    但是现在不是一个滑稽的时刻。在老王的刀尖底下睡觉,无异于自取灭亡。但是剑客却似乎对即将到来的危险,浑然不觉。

    “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