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你还记得他吗

南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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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接来电,没留言,是我孤单的想念。

    ——摘自某人的少女心事日记本

    两人就此分开,陆小凉的工作岗位是献血点,不管其他人,省协和的医护人员先来一波无偿献血,天灾之下人都有一份无私,幸运未在这场地震中受伤或者只有轻伤的不管男女老少,都聚在了献血点,武警方面的大喇叭也在宣传献血知识,有越来越多的人涌向这里。

    陆小凉是o型,自己先抽200cc,人手不够,出血点根本无法按压十分钟,随意丢掉棉签开始给排队的人测血型,符合要求的一针扎下,暗红的鲜血顺着管子流到袋子里,她动作麻利,再也不是曾经那个晕血的女孩。

    她知道,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在等着这些血救命。

    陆小凉不许自己分神,不许自己出错,她的脑子里浮现出落在抽屉里的小本本上记下的各种各样要点和守则,不过在这间隙,她仍无法控制自己想起十九年前的那场地震。

    时光如梭,那时她只是一个稚童,如今却可以救人了。

    陆小凉心中腾升一股自豪,掺杂一种感恩,只有在天灾人祸前才能知晓,活着真好。

    她感谢那时将她稳稳抱住的沈叔叔,感谢一直守着她的沈少年,现在她也可以,为谁撑起一丝希望。

    与此同时,沈书辞置身临时搭起的手术棚里,双手飞快灵活地使用各项仪器和药品,他的手很稳,心里却不断想起他11岁时父亲在地震中离开的背影。

    那天他穿的是电厂灰扑扑的制服。

    被抬出来时制服都破了,满身的血。

    一股压抑已久的悲哀迅速侵入心脏,鼻腔中泛出酸意,顺着泪腺涌上眼眶,沈书辞扑簌双睫,隐在口罩下长长叹了一声。

    他们,都是在救人。

    在这里,在这地动山摇的一刻,情景重现,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现在所做的一切就是当年父亲所选择的,他其实没道理恨他,父亲是对的,他就是如此傥荡勇敢的一个人,他所做的一切无比令人骄傲。

    呼吸机发出短促声响,沈书辞抬眼看了看,那跳动的不规则线条让他意识到,这么多年,他坚持用恨来牢牢记住父亲,其实他何曾真的恨过,长大后毫不犹豫选择成为一名大夫,不正是想像父亲那样,救治更多的人吗?

    时光突然回到小时候,他淋着雨的哭泣,他摔破了的小提琴,他躲在天台喝的酒,陆小凉一日不落跟在他身边,小麻雀般叽叽喳喳说着不好笑的笑话开解他,她举起的冰棍,她略显吵闹的陪伴,她为他表达出的喜怒哀乐,都是他孤单成长中唯一浓墨重彩的存在。

    再把思绪拉回来,那一日,她对他说,我希望你活得开心一点。

    沈书辞恍然意识到,这竟是从小到大,他第一次尝试回忆和面对那场地震。

    她其实比他通透,比他豁达。

    “关腹。”他淡淡道,助手接过下面的任务,沈书辞躬身踏出帐篷,即将开始另外一台手术。

    这短短几秒,他远远看了一眼献血点的陆小凉。

    ***

    经过一开始的慌乱,大部分伤员得到救治,陆小凉的献血点工作负担减轻,好不容易得到点休息的时间,这才想起距离他们来到这里已经过去了三天,这三天大伙都没洗澡,连洗脸水都很奢侈,吃着泡面和馒头,三班倒轮班值岗,累得不行,身上哪儿都疼,一旦躺下就能迅速睡着,醒得也快,只是一时半会动不了,得缓一缓才能起来。

    陆小凉脚都肿了,鞋子穿着挤脚,晚上脱了鞋一瞧,指甲片掀掉半块,出了好多血,袜子粘在上头脱不下来,看着可怕,但其实忙起来她一点没感觉疼。帐篷里的人都在熟睡,她不敢出声,重新爬起来单脚蹦出去,想找个治疗包自个儿把那半拉指甲片扯掉。

    这时候,月光下,她看见了三日未见的沈书辞。

    他背对着她,一身干净的白大褂早就满是血痕,他的背脊不再挺直,微微弓着,坐在一块石头上仰头看着月亮。陆小凉眼眶一热,知道他是累了。

    这三天,没日没夜的救人,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救活,数不清到底有多少台手术,数不清他的手术台上死去了多少人,不知他面对了多少残酷的现实,纵然这人一贯让自己显得无情无义,一贯淡漠生死之事,但陆小凉知道,现在,此刻,他在难过。

    前几日那能躲就躲不想见他的感觉没了,她想靠近一些,她想陪他说说话。一蹦跶就被他发现,沈书辞转回身,目光原本冷清,看见是她时徒然有了些热度,他站起来朝她走近,令陆小凉毫无防备地弯腰将她抱起,抱到刚才他坐过的石头上,看了看她带血的袜子,然后离开。

    再回来,手里拆着一个治疗包,拿里头的剪刀剪坏了陆小凉的袜子,这儿风沙大,她穿来的白袜子都成了土黄色,偏他不嫌弃,端着她的脚放到腿上,一瓶消毒水浇湿了粘黏在一块的地方,神情无比专注。

    女孩的脚小巧白嫩,沈书辞捏在手里,凑近端详她受伤的大拇指,陆小凉很疼,咬着嘴巴吸气,实在不成的时候伸手扯住了沈书辞的白袍。他抬眼看了看她,轻轻道:“忍忍,马上就好。”

    他说“就”的时候,陆小凉没防备,指甲片被扯下,她喊都来不及,只知道一切过去了。

    她喘着大气,沈书辞用白纱布将她的脚趾包住,然后又走了,回来的时候手里拎着一双42码的男士拖鞋,是他从家里带来的。他蹲下来,把鞋放在地上,握着陆小凉的脚套上,然后拍拍手,坐在了陆小凉身边。

    两块石头不一般高,陆小凉在上头,难得有越过沈书辞的时候。

    两人一时无话,齐齐仰头看月亮,这片刻的清闲和宁静在这里是多么的难能可贵,久久后,沈书辞问:“你真的还记得他吗?那时你还那么小。”

    陆小凉说记得,有些吃惊他会主动提起沈叔叔。

    他对上她的眼,带着一丝丝温柔:“凉凉,你叫我一声。”

    陆小凉鼻音重重地,乖乖地唤了声:“小辞哥。”

    ***

    天渐渐亮起,初升的旭日与泛白的月亮神奇地同时挂在空中,陆小凉腿都坐麻了却不敢动,因为身边的男人睡着了,头搁在她肩膀上,她想让他多睡一会儿,因为天亮后又会是忙碌的一天。

    她百无聊赖地看着天上两颗球,小小打了个哈欠,突然感觉身边的人握住了她的手。

    沈书辞睁开眼,静静看着手里握住的小手,男人和女人真的很不一样,连手都是一个大一个小,他感觉到陆小凉的肩膀骤然绷紧,骨头戳着他的太阳穴,有点疼,可他不想离开,修长手指穿过她的五指,恰恰好将她握住,成了个最最亲昵的姿势。

    他说:“凉凉,我没女朋友,想让你做我女朋友,成不成?”

    这时候,月亮已消失,旭日散发温暖的光芒,渐渐变成橘黄,这个日出陆小凉会记一辈子。

    “成。”她的手指紧了紧,像是誓言,回握住他。

    沈书辞淡淡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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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春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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