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我是一向赏罚分明

枇杷花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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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随意,只要瓷公鸡同意就行。”,随口丢出一句,纪纤云拉着眸中怒火熊熊的某人便想走,“走了,去看看本大王的忠义堂。”

    她不想跟冥王在院子里起争执,也懒得掰扯。

    本来就被休了啊,难道说这是她夫君?朋友,已经给了那货老大的面子。

    就算只是一个称呼而已,她也在心底抵触,一丝丝都不想跟这货扯上干系。

    自从听说那个小妾怀孕,任何和冥王有关的事情,都让她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理智告诉她,的确有点反应过度,可是,她忍不住。

    可能是付出太多吧,爬的高摔的惨,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太在乎了,就显得执拗钻牛角尖。

    自残一样,时不时恶心到自己,不能自拔。

    有些事可以糊涂,也些事绝对不能,对这个身份,亓凌霄就较真了。

    岿然不动的站在那里,就算小丫头扯他,他也不退步,目光灼灼盯视着,没有发怒只是一侧嘴角微微扯起,很有几分恶趣味的幽幽道,“怕他们知晓你嫁做人妇还跑出来胡闹?还是怕他们知晓,你是被夫君亲自捉回去的?反正过了今天,也就和他们没机会见,坦诚一点又何妨。”

    语调平的毫无波澜,幽深的眸中明晃晃的戏谑挑衅,反正,只有小丫头能看清他的表情,他不介意让她小抓狂一番。

    敢不承认他的身份,那就,别怪他当众揭穿,让她来个吃瘪下不来台。

    如他所料,纪纤云怒火中烧,心口起伏着拳头握气。

    漂亮的杏眼中迅速续满惊涛骇浪,怒瞪着,一副要露出利爪,把眼前人撕碎的架势。

    可,没容的她发飙,来福脸无血色先一步惊恐的奔上来,浑身哆嗦着噗通就跪到亓凌霄跟前,磕头如小鸡啄米,“参……参见……”

    不过,刹那,他便肩头一痛,本来就舌头打结了一样,这下,喉咙咕噜着连声都发不出了。

    中邪了?

    不,他觉得他是被吓惨了。

    冥王!

    竟然是冥王殿下!

    小姐只嫁过一次人,虽然被皇家休弃了,可离开京城之前,至少冥王府的人依旧承认她是冥王妃。

    能自称是小姐夫君的,除了冥王,还有谁?

    乱了!

    都乱了!

    小姐不是说冥王殿下对她恶劣的很,唯有逃出来才能有活路,可,谁能告诉他,既然冥王那么厌恶小姐,怎么会千里迢迢跑来找人。

    他虽然老实,可,还没有傻透。

    冥王殿下什么人?日理万机,指点江山,跺一跺脚,京城都得颤三颤的大人物,能让他千里奔袭,那绝对是放在心里的人。

    难道小姐骗他们?

    小姐也没理由啊。

    天呐,想不通,他实在要崩溃了。

    嘎巴几下嘴,还是不能发声,他便一门心思只磕头。

    诚意十足的磕,疼也不在意,脑袋起了红包也不在意。

    冥王殿下眼里不揉沙子,肯定能看出他是在替小姐告饶的。

    来福的动作很突然,山上的其他人都看蒙了,一时反应不及,只傻愣愣的半张着嘴站在那里,眼神跟着来福的身体幅度飘飘忽忽。

    旁人不懂,纪纤云确是一清二楚,深深瞪一眼仗势欺人非要招摇吓人的某人,之后,伸手死命拉扯惊吓过度的来福,“起来,起来,不关你事,你磕死也不管用的……”

    来福哪里敢起来啊,他就是想,腿软的像面条,就要瘫倒了,可不是纪纤云那点力气能拉的起来的。

    帮着小丫头离家出走,这种下人,亓凌霄自然大大的不待见,不过,他更讨厌小丫头碰到别的男人。

    遂,他屈尊降贵,一把将来福捞起来,目光冷峻淡漠的悠悠警告,“为了你家小姐的名声,嘴巴要严,懂?”

    “……”,离近了看冥王殿下的脸,来福肝都颤了,比远看更加可怕,忒可怕了,脑袋里唯一的那点理智促使他猛点头。

    被这样的人抓在手里,除了臣服,别无选择。

    况且,上了土匪山的女人,就算是清清白白做头领,世人嘴里也不会有好话的。

    刚刚,他差一点,差一点就害了小姐啊。

    要是一声‘冥王殿下’喊出来,山上这帮人就会知晓小姐是哪个,难保,往后不会说出去,到时候,小姐的脊梁骨都得被那些碎嘴的戳破。

    哎呦,好险,好险。

    啊,这么看来,冥王殿下很替小姐着想的,天呐,他更乱了。

    主子们的事情,哎,好难懂啊。

    得到肯定答复,亓凌霄再懒得浪费口水,剑鞘探过去解了穴道,拉起气到要炸的小丫头,大刺刺往里去。

    那么多人看着呢,纪纤云不是喜欢被人家当猴子看的人,压着肚子里的火,选择顺从,只是,脸很难看。

    目送着一对璧人离去,山上的人终于慢慢回了魂,把颤巍巍明晃晃心有余悸的来福团团围住,七嘴八舌就打听起来,“来福,大当家成亲了?那真是她丈夫?那人看着好贵气,不会是哪家贵公子吧?……”

    “成婚了怎么还往外跑?那男的长的挺英俊,看着就有本事,难道,是被婆婆难为……”

    “什么啊,一看那男人,我心就慌,多看几眼,都得短命,估计大当家是被吓的……”

    ……

    嘎巴嘎巴嘴,又能说话了,来福加了万分的小心,一个字都不敢露,被问的头疼,便敷衍一句,“主子的事,我们当下人的不敢议论,要是被发现乱嚼舌根,脑袋就不保了。”

    问不出来什么,众人只能悻悻的散了,“走了走了,做饭去,大当家的丈夫来了,咱们得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

    清风一直在猪圈顶上站着,见来福还算妥帖,便一个纵身跳到院子里。

    可不想,那大鹅是个执着的,安静了半天,一见着他落地,立马扑闪着翅膀异常凶猛的冲上去。好在,山上的人对他很忌惮,很恭敬,怕大鹅伤着他,一拥齐上,棍子扁担一顿招呼,弹指间,那白鹅就被制服了。

    确切的说,死了。

    软趴趴匍匐在地,长长的脖子歪到一边,很惨烈。

    “……小爷,这就炖了他,给您报仇。”,有个胆大的,仗着胆子对着清风讨好一句。

    清风一贯冷峻,勉强和气的点点头,“麻烦,把我们的马拴好喂一喂。”

    王妃可是说了这鹅宝贝的很,哎,看来,纯粹诓他的 。

    瞧瞧,这帮人毫不犹豫下死手的劲头,哪有一点对待宝贝的模样。

    “是,是,保准好草料。”

    料理了马,清风也没有旁的事,小别胜新婚,主子肯定不想他去打搅,遂,他拾趣的苦逼往里走,捡了山前的一栋石头屋,纵身上房,躺房顶歇息。

    一路紧赶慢赶,疲惫的很,他急需休息。

    山上众人又是面面相觑,不过,没人有胆子上去搭讪,遂,各自散开忙活起来。

    只是,怕吵到可以随便飞的那位,一个个都是轻手轻脚,说话更是不敢大声。

    亓凌霄这边,已经看过了简陋到令人发指的‘忠义堂’,从始至终,毫不掩饰的嫌弃眼神,慢慢踱着步就坐到了相对来说厅里最豪的椅子上,挑眉下定论,“这种地方,也就你能看的上。”

    嫌她没品位,嫌她没见识!

    娘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管的着嘛!

    “那是我的位子,看不上就上一边去!”,纪纤云恼火的很,白眼翻上天,撇撇嘴哼哼着没好气,“本来我以为这地方挺好的,就因为你染指了椅子,我觉得,大厅已经要不得了。”

    地方再烂,也是她的地盘,嘴贱挑剔,她才不要忍。

    大厅里只有两人,亓凌霄没了顾忌,态度不由自主就缓和下许多,嘴角勾起,有恃无恐怼回去,“我能坐在这里,多破烂的地方都蓬荜生辉了。”

    “你的脸皮,与日俱增。”

    “比起你胡闹的劲头,还是慢多了。”,亓凌霄哼了哼,面带不悦的觑过去,幽深的眸眯起,吐字拉的很慢,很是有几分渗人,“我是一向赏罚分明,你说,这次,我该拿你怎么办?”

    死丫头,明明在山下看见他的时候心虚的很,转眼又抖起来。

    显然,是试探过后,猜着他不会再追究。

    他就追究一个,给她瞧瞧。

    理亏到没边,还敢挤兑他,要是他听之任之,往后,日子可怎么过?

    他可以纵容可以宠,可,绝对不能演变成被小丫头压得死死的。

    靠!还想罚她!

    搞大别的女人肚子的臭男人,竟然还有脸罚她!

    对,这样的人,顺他者昌逆他者亡,有脸的很!

    纪纤云心底的火焰烧的更旺,漂亮的杏眼直直的瞪视过去,咆哮的话大有压制不住,冲出喉咙的冲动。

    还好,现实没有给她冲动的机会,张婶敲了敲大开的门,带着两个人送茶水和水果来了。

    待到几人放下东西离开,口渴的亓凌霄,很给面子的端起茶杯喝了起来,不过,只一口,他便放弃了,更甚的,到嘴里的茶又吐回到杯子里。

    嫌弃的把茶杯搁到桌上,他的眉头皱的死紧,“要不是笃定他们不敢,我真会以为他们在捉弄于我。这样的也能叫茶?土匪过成你们这样,也是世间少有。”

    “花茶,不是挺香的?”,有张婶送茶的小插曲,纪纤云的理智重新站在上风,一切以大局为重,她还是耐着性子装起了乖巧,戏谑到带了几分撒娇,“王府的茶那都是特供,各地最顶尖的好东西,我们山上的茶那可是血汗钱买来的,当然没法喝出民脂民膏的味道。”

    “还以为是树叶子泡的呢,茶汤不清亮,苦涩难以下咽,你平时就喝这个茶?”,小丫头也算锦衣玉食山珍海味到腻的,他真的难以相信,摇身一变,小丫头能喜欢上如此粗陋的生活。

    纪纤云调皮的展颜一笑,满满的幸灾乐祸,“平常啊?我可是个会过日子的,喝茶忒奢侈,都是喝白开水对付的。”

    “你喝不下去,还让我喝,该打。”,亓凌霄黑了脸。

    死丫头,这时候了还敢戏耍他,真是胆子肥的可以。

    不过,也是他自找的,谁让他给纵容成这样了呢?

    自作自受,他活该啊。

    “这事可不赖我,茶那种玩意我本来就很少喝。”,纪纤云耸耸肩,随即,好奇心驱使下,乐呵的话锋一转,“我们小心翼翼跑出那么远,藏得又这么好,你怎么就能找过来呢?真是邪了门了。”

    住客栈又不用身份证,没有高科技的古代,查个人,那就是大海捞针。

    还是女扮男装刻意躲着的人,那更是难上加难。

    冥王这货为了她的安全肯定不会大肆贴画像寻人,就算让人拿着她的画像四处暗中打听,八九百里地远,那得问多少人?

    靠这种法子拼概率找人,那工作量根本没法想象,人手就是个大问题,小范围还可以行得通,延伸到千八百里地,简直就是不可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