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异变横生

紫龙晴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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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晚上,对于许多人来说,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从警方处得知消息的博朗大大地松了口气,决定彻夜狂欢,庆祝自己大难不死,他邀请了女友和几个朋友,去了一间KTV包夜唱歌。

    而在远离市中心的一间破旧民居里,余若男打开一瓶劣质红酒,独自一人痛饮。她一杯接一杯,很快,就把红酒喝了个精光,很快,她便目光迷离,瘫倒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用手抚摸着自己的腹部,语气哽咽,一遍遍地说:“对不起,对不起……”

    市中心的一处高档小区内,苗溪溪在自己租住的单身公寓里,畅快地享受着破案后的欢欣雀跃。液晶电视屏幕上播放着经典的美国侦探剧集,而苗溪溪趴在沙发上,手中捧着一个麻辣猪蹄大快朵颐。沙发前的茶几上还摆放着一份红亮亮的麻辣小龙虾,一份水晶虾饺。

    “哈哈哈哈,我苗溪溪将成为江城警察局一颗冉冉升起的侦探新星!”苗溪溪举着猪蹄子,笑得老得意老得意了。此时,年少轻狂的她似乎忘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自古,福祸相依,爬得越高,摔得越痛!

    凌晨三点,人体最为疲惫倦怠的时期,江城理工大学后门处的“堕落街”也冷清了下来,大街上只剩下了小猫两三只。

    博朗包下的KTV包间里,光线昏暗,几个男孩和柯柔坐在吧台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喝着酒。柯柔强打着精神,倒了一杯红酒,刚想喝,手不知怎的,滑了一下,那玻璃杯滑落在了吧台上,打湿了一张皱巴巴的纸巾。红酒把惨白的纸巾染成了淡红色,而柯柔的手指上也沾染了一点红色。没来由的,她居然觉得心头一痛,一股忽如其来的不安感如长而柔韧的海藻一般,将她的心缠绕。

    “博朗呢?”柯柔问,“强子,博朗呢?”

    “刚才出去了,说是去卫生间。”一个男孩说,“柯柔,你要不要睡一会儿?”

    柯柔也着实累了,她点点头,趴在沙发上,不一会儿,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她觉得有点凉,猛然间惊醒了。她在吧台上找到空调的遥控器,把冷气调高了几个度。

    博朗还没回来,那股不安的感觉卷土重来,柯柔又问:“博朗还没回来吗?”

    “没啊!”叫强子的男生看了看手表,“呀,他出去好久了,该不会拉肚子了吧?”

    “我睡了很久了吗?”柯柔也是一惊。

    “快一个小时了。”强子说。

    “博朗。”柯柔猛地站起身,睡得皱巴巴的脸上全是不安和惶恐,“你们快去男厕看看,我总觉得,心里有点不安。”

    几个男孩子忙去了男厕,柯柔站在男厕外的走廊上,焦急地等待着。走廊上没有开暖气,江城六月的酷暑热气一波波袭来,可柯柔却莫名地觉得,身上有些发愣。她双手环胸,用手揉搓着发凉的手臂。

    而在男厕里,几个男孩子有些着急地敲着小隔间的门。

    “博朗,博朗!”

    “博朗,你没事儿吧?”

    “博朗?”

    忽然,强子尖叫了一声,那声音突兀得紧,像一道紫色闪电忽然划破晴朗的天空。

    站在走廊上的柯柔听到了,心跳莫名加快,几乎相冲男厕去看个究竟。

    “强子,咋了?”

    “你们看!”强子指了指最里面的一个隔间,从隔间门下的缝隙中,正缓缓渗出一摊淡红色的红色液体。

    “砰——”一个男孩子用力踹开了门,一股浓浓的消毒水和洁厕灵的混合气味传来,而这其中,似乎还夹杂着一点淡淡的血腥味。天啊,他们看到了什么——小小的隔间里,博朗半坐在地上,两条腿交叉着,他的手耷拉在身侧,脑袋整个浸入了马桶之中。马桶里似乎装满了水,随着浮力的作用,博朗的脑袋微微起起伏伏。他的脖子似乎在流血,马桶里的水被染成了淡红色,再一点点流了出来,汇集到地面上,汇成了小溪,最终从这个小隔间的门下缝隙中流了出去。

    “博朗!”强子尖叫一声,门外的柯柔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恐慌,冲了进来。

    “啊,博朗!”看到博朗的一刹那,柯柔浑身的血液似乎都冲上了头顶,她的眼睛蓦然睁大,黑亮的瞳孔里映出了马桶正上方雪白墙壁上的两个大大的血字:“天罚”!

    大约一个多小时后,接到消息的苗溪溪和谢飞赶到了博朗遇害的现场。

    出了这样大的事儿,KTV老板也不敢再营业了,陪着笑脸送走了一波波客人,又让服务员把现场封锁了起来,不许闲杂人等出入。

    苗溪溪和谢飞到的时候,柯柔已经哭得筋疲力尽,嗓音嘶哑,只能靠在强子的身上,无声地啜泣着。博朗的几个好友也是眼圈红红。

    因为事发突然,苗溪溪还穿着睡衣,脚上是人字拖,谢飞只穿着背心和大花裤衩。只不过,他们还记得带上办公用的公文包,算是乱中有序了。

    两人一起走进了静谧的男厕,淡粉色的水流了一地,小隔间里,马桶里传来细微的水声。看来,这个马桶的阀门被人动了手脚,并未完全关闭,里面的水才会一点点聚集,满溢出来。博朗的脑袋还浸在马桶里,苗溪溪隐隐看到,他脸上的皮肤似乎已经泡得发皱了,失去了原本的帅气。

    “咔嚓咔嚓——”谢飞举着相机,拍摄了几张照片。

    苗溪溪戴上皮手套,小心翼翼地把博朗的脑袋搬了出来,再和谢飞一起,把博朗的尸体抬了出去,避过那一大摊水迹,放在了干燥的地面上。

    没错,博朗的脑袋已经完全被水泡发,成了一颗“猪头”。他的脖子上有一道青紫色的勒痕,跟乔木他们一样,他应该是被勒死的。而他的脖颈右侧还有一个小小的奇怪的伤口,被水泡得粉白粉白,就像是猪血混合了面粉的颜色,说不出的怪异。

    谢飞仔细查看了那个伤口,惊异地说:“这是用专业的手术刀切割的小伤口,伤口刚好位于颈动脉处,所以,鲜血才会源源不断地流出来,把马桶里的水染成了淡红色。不过,这伤口很小,血流得不多,再加上水泡发了伤口,周围的皮肉组织肿胀起来,堵住了血管上的细小刀口,所以,血液不再流。这样的刀口,肯定是专业人士干的,要知道,这伤口再稍微宽上那么一毫米,颈动脉里的血就会喷溅而出,造成可怕的大出血。”

    “邓迪身上的那‘天罚’二字,也是专业人士用手术刀切割了一些皮肤组织,‘雕刻’而成的。”苗溪溪一拳砸在了墙上,语气里说不出的愤懑,“很明显,这事儿不是癞子干的。他又不是武功高手,刀枪不入,能从看守所逃出来。”

    “难道,凶手另有其人?”谢飞说。

    “不,我们从一开始,就错了。”苗溪溪不忍再看博朗的脸,她转过身躯,悲凉地说,“凶手,应该不止一个人,癞子一定直接参与了其中,这一点毋庸置疑。只不过,我们只抓到了他一个人,就天真地以为可以结案了,没想到,还有漏网之鱼。而这条漏网之鱼,竟然连夜杀了博朗。师兄,我们失策了。博朗原本不用死的……”

    说到这里,苗溪溪有些哽咽了。

    “溪溪,不用太自责,这又不是你一个人的错。”谢飞心疼地说,“是我下令撤销了警方对博朗的全天候保护。”

    “我马上联系钱园园的母亲,虽然她们身在美国,可是,凶手一定不会放过园园的。”苗溪溪心中一紧。

    “好的。”谢飞目光沉沉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