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二章 此间肝胆是男儿

流年书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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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匆匆,总是让人感叹变幻无常。以平灭安抚西南夷之功官拜中郎将,进而平地封侯列于朝堂的司马相如,如今不仅文章词赋雅名播于天下,更是以自身的从政才干得到皇帝陛下的重用,从而成为深受器重的天子近臣。

    虽然昔日的白衣潇洒换成了朱紫冠带,宾客盈门,往来者尽皆富贵,自己的身份地位也更加贵重起来。但在这个如蜀郡的青山一般磊落的男子心中,他对于这一切繁华只是视为行走于这世间施展胸中抱负不得不去进行的迎合而已。

    每当想起,他心中最怀念的,是那些落魄岁月中每当游学归来,虽然行囊空空,但无论是秋风还是春雨,也无论是冬雪还是严寒,迎接他的总是那座简陋酒坊中一盏早已温好的薄酒。还有……当垆人似月,素腕凝如霜的那个女子。

    无数次的落魄滋味难与人言。后来他很多次曾经想过,如果没有心甘情愿抛却富家小姐身份的文君陪伴他度过那些岁月,也许他早已经如同那无数颗失落在草泽间的明珠一样,随着封尘的掩埋而逐渐的腐烂枯萎,再也不可能有万丈光芒的这一天。

    一个人的生命中,能够遇到一个这样的红颜就足够了。司马相如却更加幸运,因为当他蹉跎半生后,终于如同奇迹般的迎来了命运的重大转折。

    那年城西半夏,棠梨树下落英缤纷,有白衣男子弹素筝,有红袖女子轻舞添得几束芬芳,列座者皆才俊知己……那个当时弱冠的少年,他司马长卿从未想到,在几杯淡酒之间轻描淡写结下的情谊,会成为改变他命运的巨大助力。

    有些恩情,无需多言,记在心中,当以生命相报!华夏民族“士”之风骨,从古至今,也许这正是最可贵的部分。

    自从初春的时候,大汉最精锐的骑兵兵发长安,开始分别在西域和草原两线作战以来,包括司马相如在内的所有朝廷重臣们,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密切关注着前线的战事变化,可以说,到今天为止,所有的战事推进和情势发展,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人还站出来,以某种理由企图阻挡元召近期回到长安,这背后到底有什么目的,就已经很值得警惕了。

    司马相如毫不犹豫的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后,不动声色的退回到自己的位置。虽然并没有去看另外几个人的脸色,但他低垂的眼眸中,却能感受到每一个人的态度。

    “陛下,臣以为,司马大夫所说的有些片面了。国家之事,莫重于征伐!臣虽然一介文吏出身,并没有领兵打过仗,但也知道,战场上的形势是时刻都在变化的。既然匈奴人已经到了强弩之末,正应该乘势一鼓作气荡平之,以彻底消灭这心腹大患,为汉朝与匈奴的战争,创下一个圆满的结局。越是这样的时候,反而越是疏忽不得……所以微臣非常赞同严大人的意见,元侯还是留在草原上坐镇,直到取得最后的胜利为止,这是最稳妥的。”

    以一个普通的岭南小吏身份因为机缘巧合,意外得到天子赏识的朱买臣,今年已经四十多岁年纪,可谓是发迹较晚的了。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他自从身份陡贵之后,在行事方面显得有些偏激。用褒奖的话说就是勇于任事,而换另一种说法的话,那就是善于揽权了!

    在这样的场合,朱买臣自然不会甘于人后,这一番话说的冠冕堂皇,听上去确实是真诚谋国的言论。司马相如心中一突,暗道果然!早些时候他通过某种渠道得到有人欲在长安兴风作浪的消息时,还有些不太相信。他想不出什么人会选择在这样的时刻,想要暗中达到自己的目的。不过在此时此刻,寥寥几句看似温和的言语中,他却感受到了其中刀光剑影的寒意!

    然而,皇帝刘彻脸上的表情似乎仍然没有什么变化。他伸出手掌,开玩笑似得曲起了两个手指,又指了指司马相如。然后对一直在旁边保持微笑安静倾听的宠臣董晏努了努嘴角。

    “呵呵!二比一哦……这么一件小事,朕最信任的臣子们都有分歧,就更不用说外面的朝中大臣们了。竟然如此,那么董晏你来说,朕想要诏元召回长安的这道旨意,到底写还是不写呢?”

    严助、司马相如、朱买臣虽然听皇帝的语气中并没有任何褒贬的成分,不过还是连忙一起躬身俯首,口中连称惶恐。既然是做皇帝身边的臣子,察言观色的本事是必须不可缺少。伴君如伴虎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上一刻也许还笑谈无忌,谁知道下面会不会翻脸无情呢?所以还是要时刻表现出一切所做所说都是为君王忠心的态度为妙。

    董晏收起笑容,这位标准的美男子在朝堂上还并没有什么官职,不过没有人敢于轻视他。只看皇帝对他的随意态度,就已经知道这个人在皇帝心中的信任程度,比起其他三人还要高上几分。

    “陛下啊,这样的朝廷大事,岂是董晏一介后进之人所能够插嘴的呢?您这样问我,可是难为煞人呢!陛下的心中是怎么想的,自然就是怎么做来最好……做臣子的,一切唯听圣裁就是。呵呵!”

    严助嘴角抽搐了一下,脸上虽然没有丝毫表示,心中已经大骂“马屁精”!看来这个家伙目前为止还并没有决定在这其中出力。不过没有关系,到时候自然会有人逼他就范,由不得他不投入到统一阵线中来。

    皇帝刘彻哈哈大笑,站起身来,不再就这件事而纠结,也许他刚才的几句探寻,自然有其另外的目的,此非臣子所知。

    “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长卿草诏,派人飞马去草原,令太子和元召立刻启程回转长安……你们啊,在这里喋喋不休的说了这些理由,却不知道,朕的长公主已经不知道在朕的耳朵边幽怨过多少次了。元卿大婚之后就奔赴沙场至今未归,朕如果还不体恤,那就太不近人情了。”

    皇帝既然说出了这样的话来,身为臣子的还能说什么呢?虽然知道这个理由只是托词,不过他既然决定了的事,却没有人会不识趣地再去多说什么。当下各自把心思深藏,君臣随意地说笑几句,旨意发出之后,各自退去不提。

    司马相如在宫门外上马,路过朱雀门右侧不远处的司隶校尉衙门口时,放慢了马蹄,正巧看到有人带大批随从外出归来,他不动声色与在马上回头的司隶校尉主官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并不停留,直接打马而行,回府去了。

    名叫终军的马上之人,一身锦绣紧身束带,正是英姿勃发的年纪。那年曾经说过“愿请长缨,以缚苍龙”的弱冠少年,如今已经成长为威震长安的司隶校尉,其职权之重,令人凛然而视。

    司隶校尉,这个当今天子在数年之前新设立的职位,负责纠察都城官民人等一切不法之事,职位虽然并不高,但权力非常显赫。他们不属于任何朝廷有司所管辖,直接负责的人就是皇帝本人。仅凭这一点,就可知其厉害之处。

    不久之后,暮色苍茫中,换了一身便装的终军单人匹马,来到至交好友司马府上。他们两人可谓通家之好,轻车熟路并不需要下人引领,穿过几处亭阁,在后院的灯火阑珊之处,温和笑着的男子静立飞檐之下早已经等候多时了。

    终军跟着司马相如走进厅堂时,一桌酒席早准备齐整相待。虽然早已经知道好友特别相邀必定有事,但当他看到坐在一张几案后正在教司马明珠写字的那个青袍书生转过身来时,他心中还是感到有些惊愕和突兀。

    “主父先生……不知道先生到此,终军多有怠慢,当面恕罪!”

    不管是终军还是司马相如,他们心中都很明白,眼前这个两鬓染霜普通书生模样的人,与元召的关系极为特殊。在某种程度上,元召是把他当做半师半友对待的。因此他虽然无官无职,但在所有知道两人关系的人心中,没有人敢轻视半分。

    “呵呵!无需多礼。既然都是自家人,一些客套话就不用多说了。来吧,青郊外的特酿美酒,老夫早已经垂涎欲滴了。”

    司马相如连忙让座。三个人坐下后,卸去红妆一身朴素居家衣裙的卓文君推门进来,亲自帮着斟酒布菜。不管是主父偃还是终军,他们与司马夫妇都已经认识很久了,彼此之间并不需要拘礼于小节。

    笑谈几句之后,司马相如使了个眼色,文君会意,把跟在旁边凑热闹的明珠儿哄到一边,却并不离去,略微知道一点消息的她,心中其实也非常担心。

    “终军贤弟,实不相瞒,今天让你过来,是因为有事需要你的帮忙。望万勿推辞!”

    “长卿兄说的哪里话来!但有所命,无不听从。”

    “好!既然如此,我们就一起听主父先生详细分析事件的始末吧……。”

    世间男儿肝胆相照,本就无需顾虑太多,出手无悔,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