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瀚海黄沙起娇龙

流年书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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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长安城风云起伏,未央宫变乱将生的时候,九州万里之外,凛冽的朔风正横过瀚海黄沙,漫漫无际,劲吹西域的大小邦国。

    这些地方的气候,与中原大不相同,一日三变。在很多时候,早晨夜晚需要穿厚厚的裘皮,然而到了午间,往往就需要换上单薄的纱衣。

    大汉派出的西域使团,刚来的时候并不习惯,好在从长安出发时,遵照长乐侯的安排,已经有了这方面的心理和物资准备。虽然也有一部分人生了病灾,但熬过最初的阶段以后,也就已经慢慢的适应了。

    自从踏上这片域外土地开始,他们已经到过十几个比较重要的国家了。选择的这第一批目标,都是与匈奴有着直接关系,并且可以给匈奴人提供帮助的国家。

    在余丹王子部下的帮助下,这一路还是比较顺利的。当然,这也与他们所带来的诚意和精美的中原物品有关。

    “在这个世界上,无论古今中外,国与国之间最看重的还是利益关系。所谓的道义、盟约什么的,在可以预期的巨大利益面前,一切都可以妥协,一切都可以拿来谈判、交换……。”

    想起在临行前,元召对他们说过的这番话,虽在万里之外,使团中的所有人也是心悦诚服。这就是外交关系中的真理啊!经过与这些国家的交往,元召对他们曾经嘱咐过的事,无一不在逐渐的印证、实现,这不由得让自张骞以下的人都产生一种错觉,小侯爷身在长安,智算万里,他对于这些国家的风俗习惯以及地理人情、心理信仰竟然如此熟知。只要按照他说的去做,一切都将无往而不利!

    大汉使团二百多人,一路行来。从第一站,大月氏国开始,到现在暂时歇脚的大宛城,他们把随身携带的中原物品当作馈赠,分送给各国的王室和贵人们,所带的货物在逐渐的减少。然而行囊,却更加沉重了起来。

    精美的江南丝绸,华丽的蜀锦,陶瓷用品,茶叶,白糖,细盐,烈酒,香露水……每一样都被得到的人视若珍品,原来世间还有这样的东西。

    使团的人有些目瞪口呆,确切的说,是他们得到的回赠令人目瞪口呆。成袋的金砂,大块的金块,银饰,珍珠,犀牛角……!全都是这样的东西。

    卸下物品后空出的马车,又被装满了。虽然不如来时的充盈,但却更加沉重。发财了,发大财了!使团的所有人无不兴奋雀跃。

    张骞曾经悄悄地对一位大月氏国贵人询问过,如果以后有这样大批的中原商品运到西域来的话,以当地的行情加以交换,可以得到一个什么价格?

    这位贵人恋恋不舍的用手抚摸着华丽精美的绸缎,又喝了一口中原烈酒,满足的舒了口气,然后用热切的语气告诉张骞,他只要有办法运来,来多少要多少。至于价格嘛,好商量,可以用相同重量的金砂交换。

    自从听到这个消息后,张骞走了这么远的路,他的脑袋便时不时的有些发昏一次。这不是病,而是激动啊。拉一车绸缎来,就可以拉一车金子回去。这种刺激,换成谁,谁也有些受不了!

    小侯爷说的一点儿都没有错啊!这条穿越沙漠的路,只要顺利的打通了,脚下踏过的就不再是黄沙,而是一粒粒黄澄澄的金沙呀!

    每当计算起这些,不仅是张骞,上上下下的二百多人,人人都会兴奋。现在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赶快结束这次行程,把这边的好消息,赶快带回长安去。

    一路上所有的细节,张骞都详细的一点一点记载了下来。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回去后要事无巨细的向皇帝和小侯爷汇报,不能遗漏一点。这一条黄金大道,不管付出任何代价来打通,都是值得的!

    马车满载,行囊满满,所有人都归心似箭。好在,他们的行程只剩最后一站了,那就是此行的终点,大宛国。

    大宛国,盛产良马。据小侯爷所说,这个国家所产的马,有着马类中极品,名字叫做汗血宝马,又被当地人称作天马。各国的金珠宝贝,已经装满了来时所带的几十辆马车。如果能用剩下的几车中原物品,换得几匹汗血宝马回去,那他们此行的任务,就算圆满完成了。

    不过他们来的时候有些不凑巧,大宛国王并不在大宛城中,他带了一些王室成员和贵族,去西北的天马草原上围猎去了。

    听到是大汉的使节到来,留守的大臣按照礼节,进行了殷勤的接待。不过,没有国王的同意,他们自然不会答应什么事。在大宛城中待了两日后,大家都有些等的着急。张骞去详细地问起来时,才知道每年的这个时节,国王都会去天马草原举行活动的,而且一去就是一至两个月不等。

    使团的人都有郁闷,这么长的时间,哪里等得起?经过商量以后,他们做出决定,不要在大宛王城中干等了,直接去草原上会晤国王一趟得了。把这个意思对留守大臣说过之后,他们倒是没什么意见,遂派出一小队引路之人,带着大汉使团出城,一行人转而向西北草原去了。

    原来,这大宛国每年的草原围猎,是一项悠久的传统习俗。相传,在天山深处,生长着一种天马,乃是万马之王。大宛国著名的汗血宝马,就是它繁衍的后代。

    在每年的这个季节,它都会从天山上下来,寻找草原上马群中的配偶,以生殖繁衍。有很多大宛人都曾经目睹过它的踪影,它疾如闪电,行似烈火,被所有大宛人奉为神物,以能亲眼看到它为吉祥之兆。

    因此,每年的这次活动都很热闹。不仅大宛国王和贵族们会去,还会邀请邻近邦国的许多贵人们前来,也算是一次盛举了。

    此地离着大宛城也就是百里之距离,不过大半天的功夫就已经来到。引领他们前来的大宛臣子先去禀告了国王,大宛国王听说是汉朝使节来到,他倒也没太在意。汉朝离着大宛太远了,中间还隔着好几个国家呢,从前根本就没有打过什么交道,关于汉朝的一切,只不过是听来往的商人们讲述过一些罢了。

    不过,有大汉使节赶在这个时候来到,大宛王心中还是很高兴的。适逢盛会,有宾客远来,这倒是一个好兆头。

    因此,大宛王立即就召见了汉使。一望无际的帐篷扎出去几十里远,大宛王宽阔的王帐就在正中。初次会见自然是很愉快的,尤其是在见识到汉使献上的精美物品后,大宛王的笑容就更加灿烂了。

    听到汉朝使者说起来意,大宛王心中微微一愣。什么?与汉朝互相通商,这一条当然可以。这些来自遥远东方的物品,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可是要说起帮助他们对付匈奴人,大宛王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马上拒绝!

    大宛与匈奴的关系已经延续几十年了,两家有很深的渊源。这一代的大宛王名叫青桓,他的一个妹子就远嫁了匈奴,匈奴人的大量马匹就是来自大宛,由此给大宛国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他当然不会就这么轻易的割断与匈奴的关系。而且,匈奴骑兵是如此强大,几乎是横扫周边诸国,从来没有什么对手,听说那汉朝也是它经常侵略的对象,而今想要对付它,简直想都不要去想啊。

    大宛王青桓正要变下脸来的时候,忽见旁边站立的王弟云桓对他连使眼色,示意不要动怒。青桓神色不变,吩咐一声,让身边护卫们领汉使去安排好帐篷先暂且歇息,有什么事稍后再谈不迟。

    见那名叫张骞的汉使有些无奈的拱手施礼答谢,跟在护卫身后向外走去,大宛王青桓嘴角泛起一丝冷冷的笑意,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却见那汉使的跟随冷不防回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如电,摄人心魄!

    青桓心中一惊,这个矮小瘦弱的汉人,眼神怎的如此凌厉?他正在沉思,王弟云桓走到跟前,看了看他的脸色。

    “王兄,刚才打算对那汉使说什么?”

    “呵呵,云桓,我想说的,其实正如你心中所想。这些汉人太自不量力了,竟然还妄想着对抗匈奴单于,我们大宛岂能同意他们的请求!”

    “王兄,你所想的虽然没有错。但也不必就直接出言拒绝。我听说那大汉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也是一个东方的强国。我们大宛虽然与他们相隔遥远,但也不必就此得罪了他们,那样对我们也没有什么好处。来自中原的东西总是不错的,不妨先对他们敷衍对待。且等天马节过后,再做商议也不迟。”

    “云桓王弟所言极是,那这几日就拜托你去接待他们吧,就让他们好好看看这天马节的气势,省的小看了我们大宛国的威风。”

    云桓点头,两人就此商议完毕,吩咐人打开一坛来自汉朝的美酒,两兄弟对饮几杯,大为赞叹。

    走出王帐的时候,张骞身后,一身普通男装武士打扮的霍去病放缓了脚步,她摸了摸背上的赤火宝剑,心中有一种预感,锋芒也许要有出鞘的机会了,因为她听到了剑鞘中隐隐的清鸣!

    “……师父,小冰儿想你了!我想回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