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山贼,又见山贼!(上)

春叁拾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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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江南岸丘陵地。

    金官昌与朴成仙并肩策马而行,时不时回头看一眼身后慢吞吞徒步行军的士兵,催促他们加快速度。烈日炎炎,士兵们身上的军服早已湿透,罩在外面的盔甲也歪歪扭扭的耷拉在身上;大部分人都卸了头盔,随意往腰上一挂,伸手往脸上一抹汗,就是一道黑乎乎的印记,谁也不比谁更丑。

    金官昌尽可能的保持身姿挺拔,即便汗水滑落,也不忍去擦脸上的粉底。从耽罗岛回来后,他们四个很是消停了一阵,倒不是吃一堑长一智,而是没了头发眉毛,得养一阵才能重新见人。可惜没过多久,新罗王金春秋就发布了全国紧急动员令,所有壮年男子一律征召进二线部队,老人和少年下地收割粮食,女人们则必须为战争赶织衣服鞋帽、麻袋水囊等物资。金官昌等人作为新罗贵族子弟、花郎团的骨干,是最早一批接到出征命令的人。于是四个人只能顶着一头短发,给自己划上两道粗黑的眉毛前去军营报到。

    朴成仙道:“官昌,就后面这些连队伍都排不齐的家伙,能去打仗?”

    金官昌心里也不满意,金庾信拨给他们的是三百个辅兵。何谓辅兵?说白了就是给战兵打杂的,安营扎寨、挖壕砍树、生火做饭、打扫营地、押运物资、照看牲口,什么活都得干。功劳轮不到他们,需要炮灰的时候还得填上。这些手拿兵器的农夫,战斗力并不比平民强多少。不过金官昌比朴成仙稍有城府些,知道不能说主帅的坏话,只道:“打几个山贼而已。”

    “要是马十二那样的山贼呢?”朴成仙一句话就戳中了金官昌的痛点。

    金官昌不由得颤抖了下,马十二那柄大铲子实在是让人印象深刻,一想到那黑厮,后脑勺还会隐隐作痛,只好问道:“不知道金盘屈和昔乃器他们走到哪了。”

    朴成仙道:“你说金盘屈真有那么大见识吗?能把大帅的布置看个明白。”

    金官昌一直自认为是四个人中最出色的,可是从耽罗岛开始,金盘屈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某些气质,让他隐隐感觉到了威胁。当然,两人在表面上依旧是形影不离的好兄弟,少年人对尔虞我诈的那套东西似乎还没有十分开窍。但至少在武技上,金官昌自认还是强过金盘屈一筹的。

    小黄潜伏在草丛中。

    元鼎本不想带他来,可他说自己没上过战场,文君楼那边有老兵盯着足够,非要跟着来感受下打仗的氛围。元鼎想了想觉得这家伙也是个闲不住的,放在泗沘不知道会闯什么祸,还不如带出来练练,就把他当成斥候派出来侦查敌情。

    兴冲冲的来到黄山原后,小黄后悔了——百济的气候总体来说比较湿润,泗沘城虽然闷热,好歹靠近出海口还有风,可黄山原这鬼地方看起来郁郁葱葱山清水秀,却像个被赌起来的闷葫芦,半点风都没有。最要命的是,山里的蚊子特别多,经常是一个草垛上黑压压的几百只挤成一团,个头还特别大,只消被叮一口,立刻起个大包,又红又痒,涂了草药也没用。

    元鼎和老麦从老兵中挑选了二十多个性格机敏、脚力出色的好手,连同小黄一起,两人一组,分成十二组,以大部队休整的小树林为中心,向东向北各派出四组,向西向南各派出两组进行侦查。十二组侦察兵呈扇形分布,一旦发现敌情,两人中的一人就地监视,另一人立刻回报。

    跟小黄搭档的是个四十多岁的老兵,瘦瘦小小,腿脚飞快,一路赶来小黄几乎赶不上,可就有一点,特别懒,每到一处,都打发小黄盯梢,自己找个阴凉地方睡觉去了,完全不怕蚊子咬。小黄没他脸皮厚,又不能真翻脸打一架,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只能跟着老兵的节奏走走停停。走到这里时,老兵像是觉察到了什么,突然停下来,让小黄找个视野好的地方盯梢。

    小黄本就机灵好动,又跟老王学了几年本事,倒是很快找到了理想的观察点,只不过趴窝太痛苦了,一路趴过来,身上被咬了无数个包,趴了一会儿后,终于忍无可忍,翻了个身,手起刀落,“啪”得斩落大蚊子一只。

    “什么人!”不远处有人用三韩土话大声喝道。

    此时小黄最好的办法是原地不动,或者朝另一个方向丢块石头出去,分散对方的注意力;可是被蚊子咬得心烦意乱的他居然从草丛里直起身子,想要看清楚到底是什么人在说话。这一站立刻暴露了自己。不远处的几个新罗兵拿长矛朝他大声叫唤,另有一个新罗兵举起弓箭,抬手就射。

    小黄吓了一跳,就地滚开。不过他显然高估了新罗兵的战斗力,那弓箭离弦后在空中划出一道难看的弧线,歪歪扭扭的扎进了两丈外的草丛里。小黄松了口气,拔腿就跑。躲在不远处草垛里睡觉的老兵一下惊醒,见几个新罗兵正追着小黄跑,连忙向后栽倒,就地装死。

    新罗兵见小黄跑得飞快,便分出两人跑去报信,剩下三四个人继续追赶。

    小黄边跑边回头观察新罗兵,有好几次眼看着就要被追上,又几个大步拉开一段距离,总体速度并不算快。躲在不远处装死的老兵几次偷偷观察,就发现事情有些不寻常,小黄这厮,看起来落荒而逃,实际上则像是吊着追兵在走。

    此事定有蹊跷!

    一里外,新罗探子匆匆而来,大声道:“将,将军,大事不好啦!”

    朴成仙走上两步,一把抓住他的衣领,道:“发现山贼了?”

    探子不敢挣扎,哆哆嗦嗦道:“是,是山贼的探子,躲在草丛里偷窥,被我们发现了,正在逃跑!”

    “往哪个方向?”朴成仙问道。

    “西,西边,二里外!”

    二里外,这么近!金官昌一把抓起长枪,道:“山贼探子定是跑回去报信,跟上他,就能找到山贼主力!全体都有,出发!”

    新罗兵三五成群的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收拾兵器,一边在心里暗骂,两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才休息了一刻钟就要继续赶路,还让不让人活了!

    朴成仙放下探子,提起盾牌往胳膊上一套,大声吆喝整队。金官昌才懒得干这些琐事,直接翻身上马,将长枪往马鞍旁一挂,便带着几个亲兵呼啸而去。

    很快,小黄就听到了大队追兵的喧哗声。

    老兵将草丛扒开一道缝,先是金官昌几个打马冲了过去,接着又是一群新罗兵赶鸭子一样追来,乱糟糟的完全没有队形。老兵一拍大腿,心想这小子果然狡猾,竟在钓鱼!

    二里外,元鼎老远就望见了那片跳动的黑点,转身对老麦道:“鱼儿上钩了,老样子,前中后三队,这回我打头阵。”

    “凭什么你打头阵?”扶余尧牵马而来,道,“这次无论如何也要我先上。你们谁掩护,谁放哨,自己商量。”说完,也不管两个大男人答不答应,便提着长枪朝她带的那个百人队走去。

    元鼎无奈的摇摇头,道:“臭丫头必须得治一治!”

    老麦无奈的笑了笑,你们年轻人的事,我不参和。

    三百老兵立刻行动。

    让扶余尧生气的是,还不等她的队伍动身,元鼎这家伙居然抢先出发了!

    一里外,金官昌一马当先,冲过一片小山坡,却不得不轰然勒马,因为前面站着一溜骑兵,准确的说,不是骑兵,而是一溜蒙面的山贼。居中那人手中拿着一柄超长的船桨,遥指路边的几棵大树,喝道:“呔!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喊罢,扬了扬手中的船桨,道,“这,就是俺开山种树的家伙事!”

    旁边的小黄暗暗叫绝,原来大哥不但能当马快,连装山贼都这么地道。

    在从耽罗岛回百济的路上,马十二没少跟元鼎吹牛,每次说到打劫花郎天团的一段,那叫一个得瑟,再配上大能茂绘声绘色的表演,比茶楼里说书先生演的还精彩。一来二去,元鼎就把这套占山劫道的把戏学了个十足十。

    不远处,扶余尧见元鼎假扮山贼将新罗人拦了下来,便抬手示意全队停止前进,悄悄隐藏起来,先看看小马快能玩出什么花样来。不过领头的那个油头粉面的新罗小子好像有些眼熟,难道在哪里见过?

    金官昌头皮发麻,此情此景,恍惚回到了耽罗岛上,那个不堪回忆的夜晚,一样的人数,一样的切口,一样的打扮,怎么到哪都有山贼啊!这些家伙跟上次在耽罗岛碰到的还不太一样,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更重。果然,不等他们反应,山贼们突然散开队形,两人一组朝左右包抄过来,还发出可怕的啸声。

    “迎敌,迎敌!”金官昌长枪一举,两腿一蹬,打马就往前冲。身后的几个亲兵也是打过仗的老手,也纷纷拔出兵器,护卫在他侧翼。

    元鼎跟小黄一组,首当其冲。只见他高举手中陌刀,不闪不避,借助长度的优势,直接朝金官昌冲过来的方向重重拍下。当年在边关时,一名从安西抽调过来的旅率带来了这种神憎鬼厌的大杀器。真正的陌刀,长一丈有余,刀身长三尺、宽一尺,两面开刃,看起来就是一把巨大的船桨。这种刀能劈能刺,最厉害的是当头拍下,直接能把对手的马头拍烂。一百名手持陌刀的士兵结阵,那就是一片森林,只消大家同时摇动长杆,头顶宽阔的刀身部分就能有效防御胡族骑兵射来的密集箭雨。因此,安西镇每次只消出动几百名士兵,就能对抗数千名敌人;而每一名手持陌刀作战的士兵,无不是身经百战的老兵。

    金官昌眼看着一片巨大的阴影落下,心下大骇。他从没见过这等兵器,更没见过这等打法,简直比马十二的大铲子还要凶蛮,于是立刻拨转马头,朝一边闪避。这一闪,气势顿消。

    元鼎要得就是这个效果,大喊:“兄弟们,围起来,慢慢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