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粮道(下)

春叁拾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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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鼎走到扶余尧的马旁边,从行囊里找出一套干爽衣服,走回河边。

    扶余尧不知何时溜上岸来,在一棵大树后喊道:“转过去,拿过来!”

    元鼎没有办法,只好倒退着走到树边,伸手向后递出衣物。扶余尧一把抢过,道:“我什么时候让他们卸甲了?”

    元鼎道:“我们出来是来干什么的?”

    扶余尧道:“偷袭新罗人,烧他们的粮草,打他们的后援。”

    元鼎道:“轻兵突袭,最重要的是什么?”

    扶余尧一边穿衣服,一边道:“兵贵神速。”

    元鼎道:“穿着黏糊糊的盔甲,还神速个屁!阶伯是在大营里,防守需要盔甲保护;我们在外面,如果跑不过新罗人,别说突袭,用不了两天就会暴露。”

    扶余尧承认元鼎说得有道理,可嘴上还是道:“怎么说都是你有理。”

    元鼎道:“打仗本来就是男人的事,你个臭丫头凑什么热闹!”话音刚落,屁股上就挨了一脚。

    “西八!”元鼎当即转身。

    扶余尧怪叫一声,换下来的盔甲劈头盖脸就朝他头上罩去。

    元鼎一把扯下盔甲,道:“好臭!”

    扶余尧已换好衣服,双手叉腰,道:“小马快,本姑娘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元鼎套上软甲,朝胸口捶了两下,道:“不服练练?”

    扶余尧一撇嘴,道:“本姑娘困了,不与你计较!”说完,抓起双刀就走,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还拿刀鞘捅了他一下。

    元鼎揉揉胳膊,心想臭丫头就知道打打杀杀,比文君可差远了……哎,文君给的软甲穿着就是舒服,不但防身,还很透气,泡了水也立刻就干,果真是稀世宝贝。可以学那刘备借荆州,抢了地盘又抢妞,她若来要,大不了以身肉偿。嗯,就这么定了!

    就在这时,一名老兵飞奔而来,在老麦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老麦快步走向元鼎和扶余尧,道:“点子来了,五里外,百十辆粮车,百十个新罗兵押运。”

    元鼎对扶余尧道:“搞起?”

    扶余尧将头发往脑袋后面一扎,用力甩了两下,抓起长短双刀,道:“干!”

    元鼎和老麦同是一笑,分头安排去了。

    半个时辰后,新罗军大营。

    大帐中,金庾信等高级将领围在一个简陋的沙盘前。这只沙盘是金庾信从德物岛回来后,仿照苏定方的那只做的,不论在工艺还是精度上都差了好多,但仍旧让金庾信在众将面前好生炫耀了一番。

    金品日不以为然的斜了沙盘一眼,他并不觉得在假山假水假城池上比划一番就能打胜仗。他是新罗王派到军中的,出征前,金春秋曾单独召见他,要求他务必保证粮草能准时送到唐军手中,确保两国合作的继续。可现在,金庾信擅作主张只随军携带了不到一半的粮草,把剩下的留在后方沿途各城。

    金钦纯站在他对面,道:“怎么,金品日,你对大帅的方略有质疑吗?”

    金品日道:“我只是不明白,以一个月计算,唐军和我军,一共需要近三十万石粮草,为何只带了不到二十万石?唐军吃不饱,还会好好打仗吗?”

    金法敏瞟了金庾信一眼,其实他也有这个疑问,只是觉得跟进攻黄山原百济军相比,粮食问题并不是最紧要的,所以没有着急发问。

    金庾信道:“能想到这个问题,说明你不像以前那么蠢了。”

    “……”金品日脸涨得通红,金庾信这张嘴,老了还是那么臭。

    金庾信环视众将,问道:“你们谁来说说,我为何这么做?”

    “我来!”站在后排的金盘屈突然道。

    金庾信盯着沙盘,道:“那就说说。”

    金盘屈是金钦纯的儿子,是新罗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只听他清了清嗓子,道:“从大帅的布置看,后方囤粮的城池,正好连成一条线,而这条线,便是大军的粮道!”众将顺着他的话仔细一看,还真是这样。

    “继续。”金庾信鼓励道。

    金盘屈道:“大帅这样做,其实是为了减轻大军和国家的负担!其一,五万人马押送十八万石粮草已是极限,再多,就必须分派更多士兵去看护粮草,减少战斗部队的数量。其二,将剩下的粮食分别存在粮道沿线各城,可以把每次运输的时间和消耗减少——四分之三,不,六分之五!从新罗本土到这里,直线距离数百里,如果将这段路线分拆开来,第一段路程,只需将粮草从城池甲运到城池乙;同一时间,城池乙的粮草向前运到城池丙,城池丙的粮草运到城池丁,每段运送距离缩短到几十里,时间就能节约大半,而运到前线的粮草的数量是一样的。而距离缩短,途中发生危险的几率便大大降低。对于前线大军来说,每天消耗多少粮草,后方就补充多少,士兵们看到有源源不断的粮草运来,就能维持高昂的士气。至于为何只给唐军准备一半粮草,末将尚未想明白,还请大帅明示!”

    金庾信抬起头,仔细打量着金盘屈,扭头问金钦纯道:“这些,都是你教的?”

    金钦纯老脸一红,道:“大帅,我的本事,你还不清楚?”

    金庾信道:“料你也没这等见识。金盘屈!”

    “在!”

    “如果你是阶伯,得知我们这般运粮,又该如何偷袭?”金庾信考校道。

    金盘屈一愣,金庾信的问题,突然变换了思考的角度,让他措手不及。

    金品日心下暗笑,让你小子爱显摆,这下被问住了吧?

    金庾信正要继续,帐外信兵匆匆而来,扑倒在地,道:“大帅,我们的运粮队被袭击了,一百名护粮士兵全部被杀,两千石粮食被烧。”

    “什么人干的?有多少?”金品日问道。

    信兵道:“据逃回来的民夫说,像是山贼,有几百人!“

    “还有别的线索吗?“金钦纯问道。

    信兵摇摇头。

    金庾信挥挥手,示意他退下,心中一阵烦躁——山贼,山贼哪敢袭击官军?摆明了就是百济人干的。这些可恶的百济人,自己刚要说粮道,他们就来捣乱,还能在他眼皮子底下偷偷摸摸溜过去,简直是欺人太甚!

    “谁愿去会会这些山贼?“金庾信淡淡道。

    金品日赶紧用手朝身后的金官昌做了个手势,意思的赶紧的,别让金盘屈那小子再抢了风头。

    “末将愿去!“金官昌连忙喊道。

    “哦?“金庾信道,“今天孩子们都很积极嘛!”

    金官昌道:“区区山贼,不劳叔伯们出马,我们花郎天团便能对付,还请大帅给我们一次机会!我等定能斩下他们的狗头,拿回来给大军祭旗!”

    金庾信眉毛一抬,道:“嗯,好志气!”

    “末将愿往!”后排的昔乃器和朴成仙也出列请命。

    “金盘屈,你呢?”金庾信问道。

    金盘屈道:“我等四人,可兵分两路,一前一后,相互策应,以备不测。”

    金庾信道:“看看,看看,这才是会打仗的样子!那就你们四个,人不用多,各带三百人,立刻出发,前去剿灭山贼!”

    “得令!”四人轰然应诺。

    半个时辰前。

    老麦站在一辆歪倒路边的粮车前,伸手拍了拍车上鼓鼓囊囊的粮包。押运粮草的新罗兵只抵抗了一轮,就被一百名老兵切瓜砍菜般的消灭大半,剩下的人四散奔逃,被元鼎率领的一百人在外围用弓箭纷纷射杀。扶余尧率领的一百人都没机会动手,战斗便结束了。

    “把新罗人的衣服扒下来,兵器收好!”元鼎一边大声指挥老兵们打扫战场,一边走到老麦身边,道,“舍不得?”

    老麦拍拍粮包,道:“每一粒,都是命。”

    元鼎道:“我原本有个更大胆的计策,可以不用烧这些粮食,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所以,这些粮食还得烧,给新罗人整点儿麻烦。”

    “我懂。”老麦点点头,将手中火把放在粮包上。他和他的手下们对元鼎有种天生的亲近感,一来这小子是汉人,沟通起来毫无障碍;二来行事作风大胆泼辣,连郡主都敢招惹,还有股狡猾的浑劲,很对老兵们的胃口;最重要的是当过兵、打过仗,在他的分派下第一次出手就大获全胜,还是零伤亡。

    “你一个汉人,来趟百济这趟浑水作甚?”老麦问道。

    元鼎朝扶余尧那边瞥了一眼,道:“说是不放心她,你信?”

    老麦笑了,道:“她对你有意思。”

    “我娃都会拍马屁了。”元鼎随口胡诌一句。

    老麦道:“麻烦了,好不容易有个能收拾她的。”

    元鼎笑了笑,道:“收拾完,我们再干一票大的!”

    老麦道:“新罗人碰上你,算是倒了大霉了。”

    “是碰上我们。”元鼎纠正道,“麦这个姓,不多见。”

    老麦道:“岭南,遍地都是。”

    元鼎道:“日行百里铁脚板,一刀格杀三十人。”

    老麦虎躯一震,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句当年流传天下的赞语了。

    元鼎道:“前隋大唐,汉人唐人,都是一个种。至少在我当兵的时候,边关的兄弟们还经常会念起这句。”

    老麦掂了掂手中铁杖,道:“希望还有杀高句丽狗的机会!”

    元鼎伸手按在他肩头,沉声道:“海东即将大乱,我带你们出来,就是不想你们白白送命!干完下一票,带着你的兄弟,找个能养活自己的地方,山贼也好,马贼也罢,藏起来,活下去!”

    老麦又是一震,道:“大营里还有一千多兄弟……”

    元鼎摇摇头,他自然知道他指的是留在黄山原小寨中的汉军主力,可很明显,他们是阶伯最后的利器,决不可能再放出来执行任务了。

    老麦道:“若非阶伯将军收留,我等早就落草为寇了。”

    火光熊熊,近百辆粮车挤在一起被点着,发出滚滚热浪。老兵们每人拿了五斤粮食,用袋子装好背在身后,已经将战场打扫干净。

    扶余尧快步走来,道:“你们两个大男人聊什么呢?”

    老麦道:“我们打算再干一票大的,元鼎说你姑娘家的就别去了。”说完,嘴角露出一丝坏笑。

    扶余尧两眼一瞪,眉毛一挑,怒视元鼎,道:“你敢!”

    元鼎心想好你个老麦,这就把我卖了,跟你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