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夜访佳人(下)

春叁拾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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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朴大象扫了眼案板上的兵器,朝哥哥摇摇头,表示没有一件喜欢的。朴金刚为这事也挺犯愁——普通刀剑长矛弓箭对弟弟来说都太轻了,只有重型长兵器才能发挥出他身高力大的优势;先前他拿了长斧、长戟、长柄狼牙棒、重型钢叉等兵器让朴大象挑,弟弟无一例外都没看上,理由也很简单,他不想用开刃的兵器杀人。朴金刚没办法,只好带他出来碰碰运气。

    马十二抬起右手,做了个抡斧子砍树的动作。

    年轻学徒看看马十二,又看看朴大象,突然将案板上的兵器推到一边,弯腰从案板下面拿出几件沉甸甸的事物来,重重丢在上面。马十二定睛一看,是一把伐木用的短斧,一个带着绳索的飞锤,还有一根不知道用什么木头和动物骨头捆起来的短棍,每一样看上去都是那么粗糙生硬,没有任何雕饰美感可言。马十二抓起短斧,掂了掂,竟比他之前用的那把还要重些,斧子的把手是硬木,握手处十分光滑,显然已被人用了好多年;斧子的锋刃有些崩口,打磨一下就好,倒是一件近战肉搏的利器。他又抓起短棍,上面没有钉刺,但凸起的棍面上满是暗红色的斑点,那是无数次搏斗留下的血迹。至于那个飞锤,显然是猎人在林中用来远程攻击大型猎物的。这三件兵器,应该是哪个猎人留下来的,让马十二很是生出些亲近感来。马十二放下短斧和短棍,在三件东西上画了个圈,表示都要。

    年轻学徒伸手一只手,伸出左手,摊开手掌,示意拿钱来。

    马十二“啪”得在他粗糙的大手上一拍,挪开手掌时,留下的,竟是一枚夺目的金瓜子。

    学徒“唰”得亮出匕首,在左手掌心的金瓜子上缓缓划过。金瓜子被切成两半,手掌毫发无损。学徒收起匕首,取走半个金瓜子,将另外半个放在短斧侧面上,一起推给马十二,又丢给他一个装斧子的皮袋子。

    马十二也不客气,全部收下,先将短斧往皮袋子里一塞,斜挂在背后,再将飞锤往腰上一缠,拳头大的锤子正好落在腰后,两瓣屁股中间,颤巍巍的像个狗熊尾巴。短棍则随意挂在腰带扣上。

    朴大象见他买到了称心如意的兵器,眼中几分羡慕,几分失望。

    马十二心情大好,又上下打量朴大象几眼,一拍脑袋,道:“棍子!”

    年轻学徒没说话,径直走回后间。

    马十二笑眯眯对兄弟俩道:“青州马十二,两位也是来打擂台抢亲的?”

    朴大象见他如此热情,正要开口,被朴金刚拦住。朴金刚听他说得是汉话,也用生硬的汉话回道:“途经此地,不打擂台。”

    “这样啊……”马十二一脸惋惜道,“太可惜了!俺看你儿子天生神力,想来跟那什么公主也差不多年纪,原本是挺般配的一对,他要不去,没准让个跟你差不多老的家伙给抢走了。有句老话叫啥来着,一朵鲜花插在那啥上……”

    朴金刚有种想打人的冲动,我有那么老吗,过完年才刚三十岁……不过现在不是打架的时候,这黑熊也不是什么善茬,只好干巴巴道:“他是我弟弟(发音不准,念成diedie)。”

    “啥,他是你爹?”马十二瞪大了眼,弹开半步,一脸的不可思议。

    朴金刚咽了口唾沫,有种日了狗的感觉,他本该说“我是他哥”,可一生气,脑子更转不过来,只是哼哼了两声,不再搭理他。

    马十二以为朴金刚不好意思,又一脸佩服的看看朴大象,拍拍他肩膀道:“大兄弟,吃得不错啊,能生出那么大个儿子来。不过你儿子也太老了,你吃的时候多少分他点,不然人还以为他是你爹呢!”

    朴大象一脸茫然的望向哥哥,用三韩土话道:“哥,他说啥?”

    朴金刚正在想怎么跟弟弟说,那年轻学徒去而复返,隔空将手里捧着的一件长兵器朝他们丢来。马十二和朴金刚都没动,朴大象一抬手,就把兵器抓在手里。三人一看,竟是一根一人长短的生铁棍,通体乌黑,质地粗糙。

    朴大象掂了掂棍子,转身走到铺子外面开阔些的地方,“呼呼”舞了几下,叫道,“哥,这个好!”

    “好,买了!”朴金刚露出一丝微笑,摘下钱袋子,直接丢给了年轻学徒。

    年轻学徒抓起钱袋子,又丢还给他,摇摇头,示意棍子送给朴大象了。

    朴金刚有些吃惊,哪有开门做生意不收钱的?这根棍子虽然不是什么上等兵器,可单就那二三十斤生铁的本钱就不少了。不过他也不是磨叽之人,将钱袋子放在案板上,指指那堆三流刀剑,道:“都要了。大象,过来,把这些都收了!”

    年轻学徒仿佛明白他的意思,微微点头,抓过钱袋子,又找来一块麻布,将那堆刀剑裹起,扎好,交给朴大象。

    朴大象接过一捆刀剑,道:“哥,这些……”

    “找个地方,统统扔了。”朴金刚转向马十二,道,“你长得比我更老。”说完,便示意朴大象跟他走。朴大象一手提着棍子,一手抱着刀剑,点头朝马十二道别。望着他俩远去的背影,马十二喊道:“还是当爹的有礼貌,后会有期哈!”

    “西八!”朴金刚一咬牙,决定找个澡堂子好好泡一泡。

    离铁匠铺不远的街角,元鼎和沙吒相如并肩而立,目睹三人先后离去。

    方文君一袭淡紫色纱衣,错落绣着银色的莲花,头戴一顶大唐贵妇出门时爱戴的莲花冠,冠前轻纱垂落,遮住了那娇艳的面庞,却平添几分朦胧神秘的韵致。“你们两个大男人,怎地在街上尾随人家。”方文君娇声道。

    元鼎双臂环抱,正色道:“一个是我要抓的逃犯,一个是我放走的逃犯,还有一个可能是逃犯的帮凶,身为大唐马快,你说我要不要盯着他们?”

    沙吒相如回想起当初被掳上桃花山的悲惨经历,咬牙切齿道:“元兄,给句话,追不追?”

    “当然追!”元鼎道,“你对付大白熊,我来追逃犯。”

    “啥?”沙吒相如立刻衡量了一下双方的战斗力,不算马十二,二对二,让他去跟个大块头肉搏,似乎也占不了多少便宜,要是郡主在也好些……当下心念一动,计上心来,道,“我有一计,倒是可以一试,不过需要文君帮忙。”

    方文君闻言,将手中把玩的小物件放回旁边的小摊,道:“打打杀杀的事情,我可做不来。”

    沙吒相如狡黠的一笑,道:“无需动手,只需如此这般……”

    元鼎不由皱眉,心想,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又要利用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