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抄手

胖虎22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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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而深的民巷之中,挨着金水溪,在一棵老垂柳下面,有个小小的摊位,一个抄手摊。

    溪水潺潺,柳枝弯弯,水里长着茂盛而浓密的水草,有黑色和金红的小鱼游弋其中,几个孩子蹲在溪水边,用柳枝钓着小鱼,笑声脆亮。

    哥舒寒拉着明月夜,从巷子那边,往这边缓缓走来,阳光披散在他们身后,一线一线的璀璨为这对如画的情侣,勾勒初浅淡的金边,温暖而瑰丽。

    她的手,被他握得微微出汗,十指交缠的姿势已游刃有余,那么自然而然。

    偶尔,他们会不约而同的对视一眼,他会不由自主展开宠溺的笑,如羽毛般轻柔。她的心底便涌上一层一层的潮水,安静而透彻,仿佛洗净了尘世间的一切烦忧。

    多年之后,她时常在梦中,梦到此情此景和他的侧影,朦朦胧胧,看不清晰,却心生缠绵。不知为何,她一直记得,记得他的笑,那日的阳光,还有那一碗红油油的抄手。

    抄手摊上,有五六张桌子,一个老汉和一个小姑娘招呼客人。

    木质的桌椅板凳很干净,迎着风打着一面略显老旧的店铺藩旗,上面手书着几个大字——“百年老店,好合抄手。”

    老汉架起了一只大铁锅,里面吊了浓浓的骨汤,还煮着鸡、鸭和大根牛骨,汤汁已经奶白色,并香气怡人。

    他用三鲜馅儿包好了一枚枚玲珑皮薄的抄手,整齐的码在案板上,若有客人点买,便将九枚抄手送入大锅,再用一杆长勺子,在锅底轻而缓的搅动九次,然后捞出抄手,放入粗瓷碗中。

    再依次放入红油、香醋、麻椒、香葱等九种料汁,再码上两颗幼小嫩青菜。然后,从锅底深深的舀出一大勺滚开的汤水,浇在放好调料的抄手之上。于是,晶莹剔透可见馅料的抄手,沉浮在红辣酸香的汁液中,实在令人馋涎欲滴,食欲大振。

    那帮忙的小姑娘白白净净的,十岁左右年纪,笑吟吟的端着红油抄手送到食客面前,会脆生生的说:“郎君、娘子慢慢用。我家的百年好合抄手,夫妻同食,白首偕老。”

    这是承都最有名的好合抄手,多少新婚的夫妻手拉着手,深入街道只为寻找这家百年老店,可惜因为它隐藏在深深的民巷中,终归可遇不可求。

    因为近黄昏,摊子上只有哥舒寒和明月夜这一对客人。老汉笑吟吟望着这对佳人,一会功夫就做出了一碗香喷喷的抄手。小姑娘用木托盘把放在粗瓷碗的红油抄手举到他们面前。

    “公子,娘子,请同食抄手,但愿您二位百年合好,白头偕老,比翼双飞,长长久久。”小姑娘脆生生道。

    只见那木托盘上只有一双木筷和一把木勺,明月夜略有惊诧,但见哥舒寒拿起木勺,轻轻舀起一枚抄手,轻轻在嘴边吹过,又送到她唇边,他温柔道:“来,尝尝看。”

    他邃黑的重瞳,有着幽绿色的一抹光环,仿佛深深潭水,却泛起了温暖波澜,他的动作生疏却小心翼翼,她终忍不住含笑含住那枚抄手,登时口中浓香,回味不已。

    小姑娘哈哈笑道:“爷爷,是公子先喂的娘子呢,他们一定会先生个儿子呢。”

    明月夜脸红,囫囵就把抄手咽下肚去,捂住嘴巴咳嗽不已。哥舒寒哈哈大笑,小心的拍着她的后背。

    “老板,再取一把汤匙,可好?”她有些不好意思道。

    “小娘子,你不知道吧,我这百年好合抄手,从来只卖给夫妻吃,也只有一双木筷,一把木勺,就要两人互相喂食,才有好彩头。”老汉笑吟吟道。

    “十七,我饿了。来而不往非礼也。”他唇角微扬,并不打算放过她。

    她犹豫片刻,终抬起纤纤素手,举起木勺,舀了一勺抄手,依旧先放在嘴边轻轻吹动,复而送到他唇畔,见他张开好看的红艳嘴唇,咽下了那勺抄手,她的脸颊更如火烧一般滚烫。

    “看来,这第二胎,就是个女儿了……”他在她身畔,低低道。

    “你也来凑热闹……是……”

    “吧。”字尚未出口,他的唇已经凑过,稳稳吞住了她的余音与唇瓣。她手中的木勺匆促落下,坠入红油汤汁中。她害羞的本能躲闪,他却紧紧拥住她,慢而轻柔的动作,两人唇齿交缠,缠绵悱恻。

    老汉微笑,捂住了小姑娘好奇的眼睛。只有大汤锅里的骨汤咕嘟咕嘟热热的滚开着。

    时间仿佛凝固住了,为这一对美丽而傲慢的妖孽,打算将瞬间的美好镌刻为永恒。

    终归,他心满意足,看着她微微红肿的唇瓣,意犹未尽再轻啄一下。然后拿起那碗尚温的抄手,一勺一勺的喂她。

    她滚热的脸渐渐降下了温度,第一次如此听话的吃完了每一勺,他喂的抄手。看着他邃黑双瞳中,自己小小的倒影,她想,自己的眼中,一定也有他的影,他的心意。

    “十七,既然吃了为夫喂你的抄手,从此便不可悔婚。”他邪魅一笑:“儿子和女儿,我都要定了。”

    “当着小姑娘,你还真好意思啊。”她斜了一眼他略带暧昧的笑容,结结巴巴道。

    “小娘子,这是我送你的花儿,你和你家相公长得真好看,将来生了娃娃一定要带来,再吃一碗我们家的,百年好合抄手啊。”小姑娘捧着一大捧红艳艳的芙蓉花枝,递给明月夜。

    “好,一定再来。”哥舒寒不等明月夜回答,已经接过花放入她手中,又从银袋里拿出一锭金子,递给小姑娘:“丫头,这是定金。待我们儿女双全,定会回来,再吃一碗百年好合的红油抄手。”

    “好啊,一言为定。”小姑娘倒也不客气,喜盈盈接过金子,跑回老汉身边。

    “莫寒,天色渐晚,该回汐园了吧?”明月夜捧着芙蓉花,看了看天空,终有些疲惫道:“今天走了太远的路,好累啊。”

    “无妨,我背你回去就是。”哥舒寒微笑,她愣住,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

    恰在此时,一阵烟雨顶着夕阳西下,披散而下,仿佛金灿灿的太阳雨,柳枝与溪水之上,仿佛镀了轻而浅的金鳞,美不胜收。两人都看呆住了。

    “公子和小娘子,还是歇歇再走吧,这承都的太阳雨,说不好什么时间就来,也说不好何时会走,只有伤心的人才会在太阳雨下行走,不怕心碎啊。”老汉解释道。

    “无碍。”哥舒寒站起身来,脱下自己的外袍,从明月夜头顶罩住,有低下身子,弯下腰,笑道:“来,十七,我背你。你把衣衫罩在头顶上,便不会淋到雨。”

    她看着他宽厚的背,终忍不住甜笑片刻,轻轻趴在他背上,并将他宽大的外袍罩在两个人头顶上。

    “这样,我们都不会淋到雨。”她轻轻道。他轻而易举就背起了她,走进一片太阳雨中。

    她一只手扶着外袍,一只手则揽住他的脖颈。肌肤相贴,她甚至可以听到他有力的心跳,闻着他冷郁的黑沉香味道,仿佛自己的一颗心,都可安放在他肩上。

    她的心分明再告诉她,是的,她喜欢,她贪恋,她想要一辈子这样的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