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7章 情根深种(改)

扬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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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李牧要做的,正是火药。

    火药作为古代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其地位与重要性自不必多言。火药的准确诞生时间,没有人准确知道,史料中记载,直到晚唐的时候,才有类似‘火药’的东西在炼丹术中产生,而真正把火药用于实战,则是宋朝的事情了。

    李牧现在‘发明’出火药,绝对是前无古人的事情。

    李牧为了黑火药的配方不至于泄露,特意列了一个巨长的清单,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他都写了进去,光看这个清单,是不可能知道火药的配方的。而他制作火药是用系统的技能,因此也不必担心成功率的问题,只要材料备齐了,再把多余的材料毁了,便可做到神不知而鬼不觉。

    不过想要成功制作,还有一个难点。系统出品的东西,全都是一级接一级的,是不可以跳级学习的。比方说这炸药,便有劣质,普通,中级,高级等不同的级别,而等级太低的配方,效果也要打很大的折扣。李牧估算了一下,即便两侧的山,都是风化的石山,要想达到炸塌了的程度,至少也得是中级配方以上才能够做到。

    因此,他不但需要一批制作炸药的材料,也需要一批‘冲级’所用的材料。炸药在系统中,隶属于【工程】分支,其中又涉及到机关术的部分,李牧粗略地看了一下,想要制作出能用的火药,还真是一件挺麻烦的事情。李牧沉吟了一下,又开出了一份清单,两份清单加起来,足有三十余种材料了,这也就是骆驼谷有不少往来的客商,他们都携带了很多的货物,勉强能够凑齐了,否则还真可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

    不愧是隐族四姓之中最有底蕴的金氏,李牧需要的东西,很快就准备好了,李牧赶走了所有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准备好了食物随时补充体力值,从系统中买了火药的配方,还有一个中级机关术配方【地雷】,开始了漫长枯燥的冲级之旅。

    地雷,在大部分人的意识里,都是近代的产物。但是不然,其实早在明朝就已经有地雷了,只是威力没有那么大,而且也没那么保险,遇到了天阴下雨就会返潮,地雷也就没用了。在地雷刚发明出来的时候,对付地雷,只需要洒水就行了,战场中没有什么大作用。

    但在目前的情况,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李牧打算做上百个地雷,埋在山谷的隘口之中,这样在突厥大军通过的时候,就能把他们炸得人仰马翻。同时把火药埋在山顶,把山炸塌了,封死路口,让这些西突厥的人马绕远路,为大唐争取时间。

    金氏的族人,正好是帮手,可以帮他埋炸药。

    李牧不知道的是,在他忙碌冲级的时候,隔壁房间里头,金长老也在和金晨聊着他。

    金氏一族,都是本家,她们这种母系氏族的部族,与父系氏族的部族不同,不分什么嫡长,而是看血亲。母亲肚子里生出来的,便都是姐妹,女儿肚子里生出来的,便都是孙女儿。金晨与金长老,论起来的话,也是至近的亲属,金晨自小没了父母亲,金长老便把她当成自己孙女儿一般,自小抚养,俨然是比亲人还要更亲的状况了。

    没人的时候,金长老也不称呼她做教主,而是亲切地叫一声孙女儿。金晨也更喜欢这个称呼,这让她能有一丝家的感觉。

    “孩子,你如此大费周章的把这个人弄过来,你真的觉得,他能救得了咱们么?”

    金晨叹息一声,道:“婆婆,在您面前,我也不藏着掖着,说实话,我现在也不知道了。虽说占卜的结果是那样,可是他这个人,我看不透。您知道么,他仅用了几个时辰,便练成了圣教的神功,这番悟性,便说是神人也不为过了。我相信他的能力,却对他这个人没底。我欺骗了他,还引出这么大的事情,他心里怕是恨死我了。”

    金长老看了看金晨,笑道:“你这丫头,怕不是担心事情,而是担心人情吧?”

    “婆婆,您怎么这样说——”金晨的脸颊微红,嗔道:“我这次出去,真的是为了族人,您是知道的呀。”

    “就算是为了族人,也得找个婆家呀。咱们隐族虽是女尊男卑,但也得传宗接代不是么?没有男人,还是不行的。”

    “唉……”金晨幽幽一叹,道:“他这等人物,如何肯入赘呢,再说,他是有夫人的,他的夫人,比我美了不知多少倍。”

    金长老是过来人,虽说隐族的规矩与外界不同,但是男女之情这点事,自古以来便是相通的。隐族也不例外,她一眼便看出金晨已经情根深种了,只是这傻丫头还不自知呢。

    但是这些事情,也没法帮得上忙,金长老笑了笑,握住金晨的手,道:“人皆言,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你若喜欢了他,便坚持下去,人心都是肉长的,他若对你有情,早晚有一日会感动的,他是个英雄人物,不会与你计较的。”

    金晨看了看金长老,道:“婆婆,真的是这样么?”

    “嗯。”

    金晨叹了口气:“希望是吧。”

    ……

    一天的忙碌,李牧已经做好了三十多个地雷,都被他小心地放在了箱子里,再有半天,就能有五十个,这五十个趁着夜色埋在隘口,半宿就能埋完。虽然没有一百个那么多,也足够突厥人喝一壶的了。

    咚咚、传来了敲门的声音,李牧停了下来,来到门口,侧身问道:“谁?”

    “是我。”

    李牧把门打开,见金晨端了一壶茶过来,李牧看了一眼,笑道:“没想到在这儿还能喝到长安的茶,我以为你们这儿喝的是茶汤呢。”

    “长安的茶叶早就风靡西域了,我没去长安之前,往来的客商就有带过来了,只是价格昂贵,一辆茶叶一两金。”

    “这么说我在长安卖得还是便宜了。”见金晨要把茶放下,李牧伸手挡了一下,道:“别放下了,我不喝。”

    金晨看向李牧,眼眸中满是泪光:“你还是不信我。”

    “对不起,我没办法信你,吃一堑长一智,我总不能不长记性。”李牧冷漠道:“我现在还留在这里,一是为了信义,说过的话要做到,答应你的事情不想欠人情。再就是为了我大唐,西突厥进犯,我身为大唐军侯,必须得做点什么,其他的一概没有,我希望你也不要误会,不要再用这种目光看着我——我让你找的飞禽,你找到了么?”

    “没有找到鸽子,找到一只鹞鹰,在外头的笼子里呢。”

    鹞鹰就是民间所称的‘鸟鹰’,跟鹰相比它不够看,但跟鸟相比,它也算是个捕食者了。分布的范围非常广,北方到处都有。

    “鹞鹰也行啊,拿过来吧。”